四、部门规章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启用尼斯分类第十版2016文本的通知(2015.12.28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要求,尼斯联盟各成员国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尼斯分类第十版2016文本,简称NCL(10-2016)。以此为基础,我局对《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作了相应调整。现将修改内容予以公布。 2.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42号――关于发行北京银行成立20周年熊猫加字金银纪念币的公告(2015.12.25发布 / 2015.01.05实施) 【内容提要】纪念币规格和发行量:8克圆形金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金8克,直径22毫米,面额10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35000枚;30克圆形银质纪念币为普制币,含纯银30克,直径40毫米,面额10元,成色99.9%,最大发行量50000枚。 3.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15.12.24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对已核准任职资格的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取消在同类保险机构任职同类岗位时需重新核准的考试;对已核准任职资格的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同一保险机构内调任、兼任同级或者下级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无须重新考试,但中国保监会对拟任职务的资格条件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4.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关于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受理窗口工作调整的通告( 2015.12.23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域名从业机构申请和审批管理系统”网络链接入口地址变更为https://tsm.miit.gov.cn(原网络链接入口地址http://www.miinac.gov.cn将于2016年1月31日起不再使用),请各申请单位前往变更后的网络链接入口地址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5.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开展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电子出证工作的函( 2015.12.22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及填写需符合《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农医发〔2010〕44号)规定,印刷可采用重量为70-80克的A4纸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必须留存纸质存根,不得以电子文档代替纸质文档存档。 五、团体规定 1.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15修订)(2015.10.21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2.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5修订) (2015.10.21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改组;解散。 六、行业规定 1.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优化不活跃期权合约结算价格计算方法的通知(2015.12.28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最后交易日为实值的认购合约,其结算价格为合约标的当日收盘价格减去行权价格的差值;最后交易日为实值的认沽合约,其结算价格为行权价格减去合约标的当日收盘价格的差值;最后交易日为虚值或者平值的期权合约,其结算价格为0。 2.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触发指数熔断时转融券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12.09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交易日触发指数熔断且熔断持续至15:00的,本公司当日不提供转融券服务,当日应归还的转融券合约归还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3.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资管产品登记结算服务相关收费标准的通知(2015.12.07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一是免去所有服务月费年度下限,即免去原年度最低费用;二是对开放式基金产品,以单一管理人登记在本公司TA系统中的产品数量为基准,增加阶梯打折优惠;三是免去由本公司担任托管人的资产管理产品的登记结算服务费(参见附件一)。 4.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5年修订) (2015.12.04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下列品种实行当日回转交易:债券;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跨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跨境上市开放式基金;权证;经证监会同意的其他品种。 5.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修订《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2015) (2015.12.04发布 / 2016.01.01实施) 【内容提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修订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修订版)、《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修订版)等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