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税局推行“短信推送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 人气: 时间:2016-08-03
摘要:近日,针对经营业务单一、财务处理简单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宁波市国税局尝试推行“短信推送申报”,即税收征管系统通过自动采集纳税人开票信息,直接将开票销售额用短信形式发送给纳税人。“短信推送申报既能提高办税效率,又能节约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

近日,针对经营业务单一、财务处理简单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宁波市国税局尝试推行“短信推送申报”,即税收征管系统通过自动采集纳税人开票信息,直接将开票销售额用短信形式发送给纳税人。纳税人只需回复短信,系统即可在后台自动生成申报表并完成申报。几秒钟之后,纳税人就能收到一条系统发回的确认短信。“短信推送申报既能提高办税效率,又能节约征纳双方的办税成本。”相关负责人表示,“推送短信可能会出现延迟的情况,接下来会对发送通道进行扩容,完善申报体制。” 

目前,“短信推送申报”已经开始在宁波北仑区(开发区)国税局辖区15000余家小规模查账征收企业中试点运行。下一步,针对不同经营业务的中小型纳税人,宁波市国税部门将进一步推出“推送申报”的微信版和移动APP版。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