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税率调整税控开票软件升级的紧急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等文件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为方便纳税人及时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发票,现将升级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税率16%、10%的发票前应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工作。您只需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登录税控开票软件即可完成升级操作,无需前往税务机关办理升级事项。 如在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您的税控设备服务单位进行解决: 天津航天信息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22-95113 天津百望金赋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热线:022-59017000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8年4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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