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 冀财建[2021]186号 2021-11-29 有关设区市、省财政直管县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1]343号),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统筹支持第二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及国家级(或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具体金额及绩效目标见附件1、2。该项资金202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支出”。上述资金绩效目标以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合规性审核并备案的我省《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施方案》所列情况为准。 本次下达资金为中央参照直达资金,请按照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及时下达拨付资金,并与同级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后续监管。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有关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 河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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