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东财函[2010]699号 2010-06-12 各镇街财政分局、国家税务分局、地方税务分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的精神,经市财政局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审核认定,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等4家非营利组织具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从认定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现将我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4家非营利组织,名单附后)予以公布,由上述非营利组织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附件: 东莞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名单 一、从2008年1月1日起享受税收扰惠政策 东莞市预拌混凝土协会 二、从2009年飞月1日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东莞市土木建筑学会 三、从2010年1月1日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东莞市科技中介同业公会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 东莞市财政局 2010年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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