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因非正常终止经营能否享受增值税负返还照顾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沪税外[1995]139号 1995-12-27 税屋提示——依据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1号 上海市关于发布2010年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本法规自2011年5月13日起全文废止。
现将此批复转知你局,请遵照执行,今后发生类似的业务,亦请按此批复精神办理。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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