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实录

来源:总局 作者:总局 人气: 时间:2011-05-19
摘要:围绕印制、兜售、虚开、代开、购买、使用假发票,以及传播发票违法信息等环节,实施综合治理。经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实现了阶段性工作目标。

  主持人:下面请刘冬副局长介绍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刘冬:2010年,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以开展深入打击整治发票犯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深入行动”)为核心,对非法制售发票犯罪进行了严厉打击并取得重大战果。2010年,公安机关共破获发票犯罪案件9490起(1-10月“深入行动”期间破获7361起),其中假发票缴获量超过100万份的重大案件139起,是2009年的12倍;打掉发票犯罪团伙159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9319名,其中263名行动前历年上网逃犯全部落网;捣毁发票犯罪窝点3291个,其中大型制假窝点333个,是2009年的4.2倍,收缴假发票6.6亿份,是2009年的7.2倍。另外,全国公安机关还向税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移送涉及购买、使用假发票的案件线索8172起,涉及虚假发票7679万份,实际开具金额高达229亿元。

  “深入行动”于1月份开展以后,公安部根据犯罪形势变化和工作进展,围绕侦办重大案件、缉捕上网逃犯、开展区域协作等几项重点工作,分阶段组织实施了系列专项打击行动,并为确保打击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考核、经费、部门协调等方面加大了保障力度:一是组织了“春雷”追逃会战。2月,公安部要求各地利用春节前后30天时间,集中开展追逃攻坚行动。至“深入行动”结束,268名行动前上网逃犯全部抓获归案,其中很大比重是在“春雷”追逃会战30天内抓获。二是实施了“端点二号”破案战役。4月,公安部在浙江杭州召开现场会,要求各地以大中城市和发票犯罪高发地区为中心,实施为期3个月的“端点二号”破案战役。战役期间,各地共破获假发票缴获量超过50万份以上的重大案件59起,捣毁大型制假窝点84个,缴获假发票1.61亿份,形成了强大的破案攻势。三是开展了“深入行动”百日决战。7月,公安部在河南郑州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国设立四大“战区”,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以浙江温州、河南周口、广东广州和四川成都为中心,全力开展区域协作,实施100天的战略决战。“百日决战”。期间,于8月26日发票缴获量突破3亿份,于9月17日抓获行动前最后一名网上逃犯罪,破获了“深入行动”中缴获假发票千万份以上的9起案件中的7起。四是进行了“十日会战”最后攻坚。10月22至10月31日,为在“深入行动”最后时间内进一步扩大战果,公安部又从组织开展了 “十日会战”,全国公安机关火速部署、最后冲刺、超常工作,对前期经营已符合破案条件的重点线索实施了统一收网行动,10天时间缴获假发票1.16亿份。

  主持人:下面请刘建国副局长介绍全国税务机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刘建国:2010年,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各级税务机关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会同公安机关集中整治虚假发票“卖方市场”。各地公安、税务机关协同作战,措施得力,对兜售、制假贩假的高发区域、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有效遏制重点地区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猖獗势头。

  二是积极开展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工作。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与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税收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相结合,选择房地产与建筑安装、药品经销、交通运输、金融保险、商业销售、营业性医疗机构与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和领域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深入整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一些地区税务机关通过梳理涉税大要案件线索延伸检查受票企业、组织用票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等措施,加大力度,深挖细查使用虚假发票企业。2010年税务部门共检查企业25万余户,查处违法受票企业近7.5万户,查处非法发票901万余份,直接挽回国家税收损失近46亿元,是2009年的2.7倍。

  三是会同公安、通讯管理部门加大对发票违法信息综合治理力度。针对不法分子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站传播发票违法信息问题,联合建立实施对发票违法信息进行认定、跟踪、查处的分工协作机制,对发票违法信息进行综合治理,追根溯源,查处一批重大案件,有效遏制了发票违法信息的传播。

  四是普通发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适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发票管理模式,不断强化发票监控措施,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开发“网络发票管理系统”、“普通发票信息应用助手”等软件,从源头上防范治理发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纳税人开具、使用发票,实现实时监控、方便查询,从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开票效率。

  五是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中,各地税务机关在当地新闻媒体的支持下,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税收公益广告和税收漫画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发票法制知识,及时曝光大要案件,引导社会公众鉴别发票真假并正确使用发票,积极营造共同打击防范发票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六是牵头做好各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情报沟通、上传下达、督办落实等日常工作,确保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各地税务机关将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2011年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各项工作。继续发挥好各地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协作,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虚假发票“卖方市场”整治工作的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纳税人虚假发票“买方市场”的整治工作;继续加强发票监督管理工作,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积极的行动,扎实深入推进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争取取得更大成效。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张曼曼同志介绍全国审计机关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张曼曼:2010年,审计署认真贯彻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的部署,高度重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周密部署,积极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认真部署和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

  根据协调小组的部署,审计署连续发文布置落实打击虚假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一是领导重视,提高认识。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继续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社会团体利用虚假发票设立、使用“小金库”等违法行为;继续结合银行审计查处利用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商业汇票贴现、套取银行资金等违法行为。二是结合审计项目,加大查处力度。要求审计项目组织和实施中,重点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发票违法犯罪问题,切实做到“查账必查票”,对重点、疑点发票进行逐笔核对,严肃查处被审计单位利用虚假发票进行财务报销、偷骗税款、牟取单位非法利益等各种发票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国家财经和税收管理秩序。三是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办理移送。在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各项发票管理制度的,要准确把握有关发票违法犯罪问题的定性和责任划分,及时向相关单位和部门通报,并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

  二、深入检查和揭露发票违法犯罪行为

  在2010年实施的2009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审计署抽查发现,56个中央部门已报销的29363张可疑发票中,有5170张为虚假发票,列支金额为1.42亿元。其中:8个部门本级和34个所属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9784.14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等;12个部门本级和37个所属单位对票据审核把关不严,接受虚假发票报账4456.66万元。本次审计发现的虚假发票既有假发票,也有不符合规定的真发票,虚假发票总量占抽查发票的17.61%。目前,审计署正在进行的企业、金融、投资建设项目等审计(审计调查)中,也关注了使用虚假发票的问题。

  从审计发现的情况看,虚假发票来源主要有:一是职业犯罪团伙制售的发票。生产、销售假发票已形成职业犯罪团伙,不法分子销售手法多样,公开传播的发票违法信息难以全面有效阻截,一些单位和个人可以较方便地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到假发票。二是违法代开、倒卖的发票。一些单位为谋取不法利益,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发票管理的法

  律法规,违法为他人代开发票,或倒卖以本单位名义领取的发票。

  从审计发现的情况来看,使用虚假发票的目的主要包括:一是偷逃国家税款。例如在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一些原材料供应商、货物运输和设备租赁服务提供商向施工单位提供商品和劳务时,为逃避税收,使用了虚假发票。二是虚列支出转移资金。例如一些单位在无真实经济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利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账外存放形成“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或单位其他不合理支出,有的甚至被个人贪污或用于行贿等。三是利用假发票伪造交易证明。例如一些企业使用虚假合同和假发票套取银行贷款;又如一些企业利用虚假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贸易背景,办理商业汇票贴现,套取银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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