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的通知 湘价费[2004]166号 2004-11-24 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要求提高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的请求(湘地税函[2003]145号)收悉。为了进一步加强税收发票管理,减少税收流失,经研究,同意你局在保证不增加用票人负担的情况下,试行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从2004年12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你局应重新申报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收费标准。 附件:湖南省地税系统刮开式税控收款机发票试行收费标准(略)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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