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情况的通告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赋予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机构健康发展。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省财政厅开展了2021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共检查会计师事务所84家,包括投诉举报29家。检查发现,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按照相关执业准则开展业务,风险意识不断增强,内控体系逐步完善,执业水平有所提升,较好地发挥了审计鉴证作用。但仍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缺少必要的审计程序和审计证据。未实施函证、监盘、截止性测试、凭证抽查等审计程序,未获取银行对账单、房屋车辆等权属证明、重要的购销合同、工程文件、长期投资协议等审计证据;个别事务所采用审计软件批量加工被审计单位财务数据、自动生成审计程序,还有个别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无工作底稿。二是挂名执业时有发生。部分注册会计师甚至股东(合伙人)将资格挂靠在会计师事务所但并不实际执业,事务所协助挂名人员在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高龄注册会计师未实际参与审计工作却出具报告。三是财务管理薄弱。表现在会计核算不规范、不准确,成本计提、费用列支随意,无依据支付财务咨询公司等中介机构大额咨询费等。四是涉法涉诉类审计报告风险激增。部分事务所在承接司法鉴定业务时,未能勤勉尽责,存在风险意识不强,收集审计资料不符合程序,审计报告措辞不严谨、披露不充分、审计意见不准确等问题。 (二)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共检查资产评估机构19家,包括投诉举报5家。检查发现部分资产评估机构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执业准则要求开展资产评估业务,风险意识、内部治理有所提升。存在主要问题有:一是未实施函证、替代测试、现场勘查等必要程序,内部审核程序履行不到位,部分项目评估方法、参数选择不正确。二是个别资产评估机构股东人数不符合法定条件,资产评估师未按规定参加社保。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记账凭证无原始凭证、部分费用报销无审批手续、个人占用单位资金等问题。 (三)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 省财政厅对3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对外担保余额披露、新旧会计制度衔接时会计核算不准确。二是内控建设不完善,存在未建立相关业务层面内控制度、部分制度不够完善、内控制度修订不及时、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三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购置未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资产领用未办理登记手续,固定资产入账价值、利息资本化期间不准确,资产计提折旧年限不合理,在建工程完工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卡片管理不严,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待处理、待报废资产处置不及时,固定资产处置程序不到位等问题。四是财税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学费收入等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上缴、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合同管理不严格、预算执行不均衡、支出进度安排不够合理等问题。 二、处理处罚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省财政厅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其中,给予安徽中立华会计师事务所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3万元的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王体颂警告的行政处罚;给予安徽中鑫会计师事务所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0.5万元的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姚如宏和姜永芹警告的行政处罚;给予安徽同信会计师事务所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1.6万元的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江学良、沙丙胜警告的行政处罚;给予安徽财审会计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注册会计师凌李和王效华警告的行政处罚;给予淮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岳西华岳、合肥致通、安徽信德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及11名注册会计师处罚情况见下文。 对安徽益盛、安徽中天谷多、芜湖市凯帆、安徽润兴、安徽立泰、安徽金惟信华、安徽新芜、安徽江南、定远县中远、安徽珠城、安徽金中信、安徽中诚、来安守信、马鞍山成功、安徽华安、安徽大正、安徽安和、安徽庐州、安徽兴邺、合肥中润国元、滁州恒立信、安徽新安、安徽世诚、安徽求是共24家会计师事务所下达监管关注函;对安徽华审正大、安徽慧通、萧县萧淮、安徽辰龙、安徽中鑫、泾县泾川、六安思则、阜阳欣泰、安徽财审、安徽九通、安徽华徽共11家会计师事务所予以约谈或限期整改;对26名注册会计师下达监管关注函或约谈;对3家企事业单位下达处理决定。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安徽大成、安徽新安、安徽金泉、阜南众成、安徽万国通宝共5家会计师事务所和10名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省资产评估协会对安徽省均禾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安徽诚勤资产评估事务所予以行业惩戒。 三、典型案例 (一)岳西华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1485份审计报告中,有1052份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对该所作出警告并暂停执业1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方元文作出暂停执业12个月、王佑宏、杨贤伟作出暂停执业6个月、徐义来作出暂停执业3个月、吴辉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合肥致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18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对该所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77万元并暂停执业12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尹炜晖、杨朴作出暂停执业3个月、吴德才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安徽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61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对该所作出警告并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对注册会计师胡孝武作出暂停执业3个月、王华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安徽益盛会计师事务所在2名挂名执业人员申请注册会计师注册时出具虚假材料。对该所主任会计师周渐海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将按照财政部“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切实履行好财会监督主责”要求,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害群之马”,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安徽省财政厅 2022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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