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司真的不用忙着办理减资或注销

来源:税 屋 作者:陈平 人气: 时间:2024-02-21
摘要:有限责任公司自三年过渡期结束后,最多延长五年,换算一下就是自2024年7月1日起到2032年6月30日要完成实缴。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即股份公司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实缴。

  2023年修订的《公司法》颁布后,一大堆中小企业忙着资减和注销,中介机构忙得不亦乐乎。随着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2月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告,让中小老板吃下了定心丸,真的不用在今年办理减资或注销。

  征求意见稿第三条明确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又分别给出了调整期限:

  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出资期限超过五年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将剩余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

  总结一下,有限责任公司自三年过渡期结束后,最多延长五年,换算一下就是自2024年7月1日起到2032年6月30日要完成实缴。

  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即股份公司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实缴。

  目前,中小企业的生命期一般情况是三到五年,过半的中小企业还没有到规定的实缴时间就结束了。尽管这样还是要提醒广大中小企业,在生命期结束后尽快去办理注销,不能像以前一样留着一个空壳公司,最后以高价转让给其他人再最后赚一笔钱。

  虽然过渡期加调整期共有8年,但是毕竟有限。假设企业自2024年7月1日起再经营5年,即2029年6月30日关闭,那么剩余实缴期限还剩3年。对方公司接手后必须在3年内完成实缴,时间紧,如果注册资本高到哪里完成资金筹集,就没有公司愿意接手,导致公司不再“畅销”。

  总结,中小老板可以好好利用过渡期与调整期完成自身的经营调整,有成长前景的公司可以逐步完善实缴和减资;经营不善的公司达到公司章程规定注销情形的,就按正常流程办理注销,不再需要搞减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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