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病医疗保险需缴个税”这一说法经媒体报道后,顿时引起舆论的强烈关注,一些网友发出“救命钱也要缴税?”的吐槽,指责税务部门“荒唐”、“没道理”。 有关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网友的吐槽可能是一种误读。专家表示,国税总局所称的“大病医疗保险”其实指的是企业为员工购买的一种商业保险,而按照有关规定,企业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属于员工所享受的一种福利,因此税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个税是于法有据的。 但是,到目前为止,面对网上的一片吐槽之声,国税总局自己并没有表明态度,而有关专家的解释也只是建立在猜测的基础之上。问题在于,即使这种解释完全切合国税总局的意思,围绕着对这个险种所征缴的个税,仍然有很多真问题需要思索。作为国税总局来说,按照有关法规向民众征收税赋是国家赋予其的一种强制性权力,既然“大病医疗保险”属于企业员工享受的福利,税务部门向其征收个税就没有错。但是,国税总局摆出的这一副公事公办的面孔,却让民众难以接受,究其原因,是由于国税总局在这里秉持的一种态度,加重了目前正在日益增长中的民众的 “税收焦虑”。由此来看,这个“大病医疗保险税”和前年曾引起轩然大波的“月饼税”一样,税务总局似乎理直气壮,但民众却觉得难以接受。而一种税收如果引起民众的普遍反感,那么它将行之不远,则是几乎可以料定的。 值得指出的是,这个“大病医疗保险”诞生的理由,是因为目前普遍在职工中实行的医疗保险所能解决的,只是职工中一些常见的小毛病,一旦遇上需要支付数以万元计甚至几十万元计的医疗费的时候,这种医疗保险根本不起作用。正是由于这种具有严重缺陷的医疗保险制度的存在,商业保险机构推出的所谓“大病医疗保险”才有了市场。但是,由于这种“大病医疗保险”并不像普通医保一样需要由国家强制企业为员工缴付,只有一些经济效益比较好的企事业单位才会购买,因此它并不是一种全民共享的普适险种,确实带有福利的性质。更为复杂的是,在目前一些政府机关、国有企业的员工福利缺乏公开、缺乏民众监督的情况之下,“大病医疗保险”已经成为他们大幅度提高员工福利并且规避个税的一个通道。就这样,围绕着这个“大病医疗保险”,已经产生了纠缠不清的局面,有的确实是用于员工患了大病以后的救急需要,但更多的却只是某些单位为向员工提供高福利而借用过来的一个工具。 “大病医疗保险”由于顶着一个“救命钱”的名目,因此税务部门向其征收个税必然会背负道义批评。事实上,税务部门的税收并不是铁板一块,为了某种现实需要,税务部门也会免征某些税收,比如资本市场上的资本利得税尽管提出多年,但一直由税务部门给予豁免。因此,税务部门免收“大病医疗保险”的个税,也并不是不可能。但是,目前部分企业借用“大病医疗保险”的名目向员工滥发福利的情况也确实大量存在,税务部门也没有能力对这一险种的购买者逐个区别,它只能以向其开征个税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显而易见,围绕着“大病医疗保险”征收个税所产生的风波,其中真正的问题并不在于税务部门应不应该征税,而是应该看到我国医疗保险存在的严重不足,当这一问题依然存在并且表现得很尖锐的时候,国税总局要求征收“大病医疗保险”的个税,无疑会让民众陡然生出反感。同时,我们还应看到一些部分企业巧立名目向员工滥发福利的现实,如果不向其征收个税,只会加大社会各层次群体之间的裂痕。但是,要求税务部门来承当维持社会公平的重任,又是不现实的,关键还在于深化改革,进一步规范这些企业的福利分配,堵塞其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名义隐性福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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