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发[2014]31号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5-09
摘要:开展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为指引,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牢固树立现代税收服务理念,改革完善办税制度,规范简并办税事项,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公正、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税收现代化。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的意见

皖地税发[2014]31号       2014-05-09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有效地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便民办税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三个服务”和“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地税实际,现就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展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要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为指引,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神圣使命,牢固树立现代税收服务理念,改革完善办税制度,规范简并办税事项,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公正、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税收现代化。

  要全面梳理由纳税人发起的各类办税事项,规范服务标准,简并办税程序,降低办税“门槛”,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办税。面向社会公众及广大纳税人全面公开办税事项名称、流程、资料以及办理时限等具体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通过规范简并办税事项,建立办税清单制度,规范办税业务流程,统一全省地税系统办税服务执行标准;依托信息化建设实现信息共享,精减压缩办税所需提供的资料种类和数量;科学优化办税流序,前移审批职责,大力推广先办后审提高办税效率;深化拓展便民办税服务举措,增强办税服务效能和管理水平,推进税收管理转型升级,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按照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大力清理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着力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能取消的审批一律取消,不得自行设定行政审批项目。依法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对能够由基层税务机关实施的审批事项尽量下放到基层。

  (二)便民高效。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为目标,优化设置机构,科学配置职能,强化组织体系保障。从减轻办税负担出发,简化办税程序,精减办税资料,科学整合工作职责。创新管理服务理念,主动降低办税“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办税服务效能。

  (三)规范统一。按照“大厅受理,内部流转”业务流程,探索实施扁平化管理,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反复跑”现象发生。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办税标准,简并办税程序,精减报送资料,规范办税时限,积极推行标准化办税。

  (四)转型升级。坚持税收法治理念,规范公正执法,优化纳税服务,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创新税收征管模式,整合办税服务资源,推进专业化管理和集约化服务。转变“重审批,轻管理”思想,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实现规范税收执法与维护纳税人权益有机统一。

  二、主要任务

  办税清单所列事项是纳税人办税的主要内容,也是地税部门整个征收管理链条中的发起环节和重要组成部分。规范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务必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一)规范办税标准。梳理制定办税清单,实现各类办税事项在内容、资料、程序和时效等方面的全省统一规范。公开服务标准,明确办理时限,优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能,方便纳税人办税,进一步规范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行为。

  (二)大厅统一受理。由纳税人发起的各类办税事项,全部由办税服务厅(含政务中心地税窗口、“两税”中心等办税服务机构和场所,以下统一简称“大厅”)统一受理,实现纳税人办税100%进大厅。严格按照“大厅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要求,让纳税人“ 只进一个厅,办好一切事”,避免“多头跑、反复找”现象发生。

  (三)精减办税资料。精减和压缩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种类和数量,对可要可不要的资料一律取消。依托信息化建设系统,对纳税人基本信息以及已经报送过的资料,不得要求重复报送。发挥税源管理、纳税评估等管理职能,可以通过现有数据和信息分析加工取得的资料,不再要求纳税人反复报送。建立和完善与第三方部门信息交换机制,拓展和丰富涉税信息的获取途径。

  (四)优化管理程序。从便民办税和提升效能出发,科学设计办税程序,着力推进管理转型升级。整合办税服务资源,建立符合专业化管理要求的新型办税服务厅管理模式,实施扁平化管理,推行集约化服务。建立和完善办税服务厅岗责体系,科学设置岗位职责,提速优化办税流程,注重防范执法风险。转变传统的“重审批、轻监管”理念,注重加强日常税源监控,深化纳税评估质效,突出强化后续管理职责。

  (五)推行先办后审。树立税法遵从理念,先行推定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充分信任纳税人自行申报质量。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前移涉税审批环节,由办税服务厅承担部分要件审核和形式审批职责,大力推行先办后审,尽量实现当场办结。科学界定大厅和后台职责界限,畅通和提速内部信息传递,严格强化后续监督管理职责。合理界定征纳双方责任,真正还责于纳税人,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三、工作步骤

  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将分为公告、修改软件、全面推行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公告阶段。按照“成熟一批推行一批”原则,分次分批对外实施办税清单公告,逐步推行实施。自5月起,从全部办税事项中梳理出已经具备条件的事项,面向社会进行第一批办税清单公告,先行推行应用,方便纳税人办税。

  (二)优化软件阶段。5-9月,由省局组织协调数据大集中项目组和相关责任单位,开展对2013征管软件优化完善工作,将其余办税事项在征管软件中予以修定固化。

  (三)全面推行阶段。自10月起,对其余已经完成软件优化的办税事项,再次面向社会进行办税清单公告,并将全部办税事项在全省地税系统全面推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是省地税局2014年重点工作之一,是全省地税系统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要从践行群众路线的高度予以充分重视,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省局将成立“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推行办税清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纳税服务工作局领导任组长,纳税服务处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在省局党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纳税服务处(大企业税收管理处)。各级地税机关要及时成立相应组织,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落实。

  (二)勇于实践,科学组织实施。按照省局组织、市局落实、基层执行的原则,各级地税机关和局属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地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化机构设置,加强资源配备,调整岗位职责,合理调配人员,确保推出一批清单,规范简并一批办税事项。省局将抓紧组织2013征管软件的优化完善工作,各地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开展优化工作,鼓励各地在省局要求的基础上先行推行和落实办税清单,甚至更高标准地执行规范简并工作要求。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注重细化解读,开展广泛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统筹兼顾,协调有序推进。规范简并办税事项涉及地税工作方方面面和机关各个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按照简政放权总体部署,规范简并工作对现行工作制度作了较大调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落实”原则,省局局属各单位要认真梳理现行制度文件,凡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务必于7月底前重新修定颁布完毕。各级地税机关要同步完成制度文件修定工作。

  (四)总结提高,严格监督考核。要认真总结分析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反馈省局,以促进此项工作完善提高。要强化对落实执行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规范简并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省局将结合联系点制度、“一对一”服务纳税人等工作,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并将工作落实质量作为综合执法检查、绩效考核以及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等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突出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实施,对于因工作执行不力而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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