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因为有多交税额,申请抵减后怎么做账务处理? 解答: 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实际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二者的会计分录有差异。 一、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分录 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月底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月底时或纳税义务产生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综上所述,在正确的会计处理情形下,一般纳税人多交增值税的,最终都会计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在以后期间抵减的,不需要进行特别的账务处理,以后期间产生的当期应交增值税也会“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就会自动抵减了。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分录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多交了增值税,也会体现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以后期间发生销售后会自动抵减,因此也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彭怀文 2022.09.13
发现以前年度多缴纳的增值税可否申请退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九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来源:辽宁国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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