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办发[2022]25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6-15
摘要: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对核心企业支持配合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线上确权,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融资服务,累计融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核心企业融资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融支持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的通知

西安市政办发[2022]25号          2022-06-15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金融支持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西安市金融支持经济稳增长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鼓励和推动国家相关金融政策加快落实,围绕稳定宏观经济大盘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措施:

  一、支持金融政策落实

  引导驻市金融机构落实信贷稳增长工作要求,支持全市2022年上半年、全年信贷规模和增速稳步提升:①各项贷款持续增长,增速高于全省、全国水平;②普惠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年初水平;③“专精特新”、科创企业、瞪羚企业等科技型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余额高于年初水平;④主要涉农区县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⑤绿色贷款余额高于年初水平;⑥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信贷规模高于去年同期。对驻市金融机构落实金融政策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排名前十位的驻市金融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可用于对业务团队的正向激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

  二、支持普惠小微信贷

  设立5000万元普惠小微企业奖励资金池,奖完即止。鼓励驻市金融机构用早、用快、用好普惠小微贷款增量奖励、支小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对普惠小微企业新增信用贷款单笔贷款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融资企业2万元奖励;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融资企业5万元奖励。着力提升小微企业贷款户中首贷户的比重,对普惠小微企业法人首贷户单笔贷款2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给予融资企业5万元奖励;5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融资企业10万元奖励。依托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增信基金,积极开展“见贷即担”业务,为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担保费率不超过1%;民营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可享受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同等补贴。(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

  三、支持产业链健康发展

  发挥产业链核心企业龙头带动作用,对核心企业支持配合金融机构对应收账款进行线上确权,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融资服务,累计融资规模超过1000万元的,给予核心企业融资额1%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

  四、支持保稳岗保就业

  设立1000万元稳岗保就业奖励资金池,奖完即止。鼓励驻市金融机构尽早、尽快向劳动密集型、就业吸纳能力较强的企业倾斜信贷资源。对受疫情影响并与金融机构签订《企业稳岗承诺书》,按政策办理延期还本付息的,给予企业办理贷款金额0.5%的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人社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

  五、支持拓宽融资渠道

  全年全市新增私募股权投资额增速不低于20%。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绿色、小微企业、双创等特色金融债券。鼓励驻市金融机构积极开展TOD、EOD、REITs等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大对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等融资支持。对新增发行特色金融债券的按照发行规模给予5‰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融资模式创新成效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十佳金融创新产品(模式)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以上奖励资金可用于对业务团队的正向激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

  六、支持企业上市融资

  对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和北交所上市的企业给予上市奖励,在原有奖励基础上分别再增加100万元;上市挂牌企业再融资的,在原有奖励基础上按照融资额再增加0.3%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

  七、支持服务消费提升

  发挥促消费政策引导作用,鼓励试点银行机构、银联陕西省分公司通过数字人民币发放消费优惠券,拓展试点应用场景,增加优惠配比力度,有效发挥拉动消费促进作用,助推城市消费提振。(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

  八、支持纾困减费让利

  鼓励金融机构优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机制,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小额贷款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对受疫情影响市场主体降低综合融资费率、缓收或减免利息的,对惠让利润部分,给予1%奖励。(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财政局)

  九、统筹做好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

  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属事责任,机构主体责任,持续加强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本政策措施由市金融工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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