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谁?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出租房屋所对应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谁?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依据的条款是?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
出租房屋所对应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谁?是出租方还是承租方?依据的条款是?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文件的规定:

  第四条 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这实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因此,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根据上述规定的顺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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