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问题?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9-28
摘要:  问:关于成本法下宣告现金股利时投资收益的确认和应冲减或应恢复的长期股权投资问题,职称考试用教材和注会考试用教材上的公式不好记忆,且不好应用。能否针对这个问题做一个归纳总结?   答:关于成本法下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的处理:...

  问:关于成本法下宣告现金股利时投资收益的确认和应冲减或应恢复的长期股权投资问题,职称考试用教材和注会考试用教材上的公式不好记忆,且不好应用。能否针对这个问题做一个归纳总结?
  答:关于成本法下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的处理:
  现金股利的处理涉及到三个账户,即"应收股利"、"投资收益"和"长期股权投资".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可先确定应记入"应收股利"和"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然后根据借贷平衡原理倒挤出应记入"投资收益"账户的金额。
  当被投资单位宣告现金股利时,投资企业按应得部分借记"应收股利"账户。"长期股权投资"账户金额的确定比较复杂,具体做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计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计数时,其差额即为累计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计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计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计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按尚未恢复数额先恢复投资成本,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但恢复数额不能大于原冲减数。
  处理原则:
  将累计净利和累计应收股利进行比较:
  (1)如果应得净利累计数大于应收股利累计数,那么累计应该冲减的成本为0,以前如有冲减的成本数,应该全额转回。
  (2)如果应收股利累计数大干应得净利累计数,那么其差额应该和已经冲减的成本进行比较,差额大于已经冲减成本的,将大于部分继续冲减成本,差额小于已经冲减的成本的,小于部分转回冲减的成本。
  举例讲解如下:
  飞宇公司于2004年1月2日以银行存款160万元购入甲公司15%的权益性资本并准备长期持有。甲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股本为950万元,未分配利润为50万元,甲公司于2004年5月10日宣告分派2003年的现金股利40万元;2004年实现净利润80万元;2005年5月8日宣告分派2004年的现金股利60万元;2005年实现净利润100万元;2006年5月10日宣告分派2005年的现金股利80万元。则飞宇公司2006年确认的投资收益为()万元。
  A.6 B.9 C.12 D.15
  「解答」应采用成本法核算:
  2004年5月10日:
  借:应收股利6
    贷: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6
  2005年5月8日:
  应得股利累计数=(40+60)X 15%=15(万元)
  应得净利累计数=80 X 15%=12(万元)
  因为应得净利累计数12万元小于应得股利累计数15万元,所以累计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为3万元,由于原来已经累计冲减了长期股权投资6万元,所以应恢复长期股权投资3万元:
  借:应收股利9
    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3
    贷:投资收益12
  2006年5月10日:
  应得股利累计数=(40+60+80)X 15%=27(万元)
  应得净利累计数=(80+100)X 15%=27(万元)
  已经累计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为3万元。
  因为应得净利累计数等于应得股利累计数,所以累计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为0,所以应将已经冲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部恢复:
  借:应收股利12
    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3
    贷:投资收益15
  在运用准则中的公式计算上面的内容时,需要注意分得股利的时点。因为当年分配的是上年的股利,所以计算累计实现净利时也是截止到上年末,不包含本年实现的净利。例如,2006年5月份分配2005年的股利,计算累计应得净利应该是从投资日开始至2005年年末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累计数×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而不是至2006年5月份被投资企业累计实现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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