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苏地税函[2010]52号文的补充通知[全文废止] 苏地税规[2010]4号 2010-06-02
为便于各地更好地开展土地使用税减免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各地贯彻执行。 一、各地在审查纳税人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申请时,要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作为一个重要条件,严格把关。 二、 对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告知纳税人,无需再报省局审核。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