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办结或即时办结:限时办结。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2.项目名称: 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一)款,财法字[1997]52号,1997年10月28日。 申请时间: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申请。 实施机关:县(市、区)地税局。 报送资料清单: (1)《吉林省契税减免申报表》; (2)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占用(拆迁)土地、房屋文件;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补偿款(房屋)凭据; (5)被占用土地、房屋所有人重新承受土地、房屋的协议或合同。 限时办结或即时办结:限时办结。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3.项目名称: 社会力量办学契税减免 自2001年10月1日起,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教育机构,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免征契税。 设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契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财税[2001]156号,2001年9月8日。 申请时间: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申请。 实施机关: 县(市、区)地税局。 报送资料清单: (1)《吉林省契税减免申报表》;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的《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 (3)承受用于教学的土地、房屋的协议或合同; (4)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限时办结或即时办结:限时办结。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4.项目名称: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受不良资产 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及其经批准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接受相关国有银行的不良债权,借款方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抵充贷款本息的,免征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应缴纳的契税。 设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财税[2001]10号,2001年2月20日。 申请时间: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申请。 实施机关: 县(市、区)地税局。 报送资料清单: (1)《吉林省契税减免申报表》; (2)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不良资产一览表;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 (7)相关国有银行总行与相关资产管理公司总部之间的承接合同等手续。 限时办结或即时办结:限时办结。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5.项目名称:企业公司制改造(一) 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整体改建是指不改变原企业的投资主体,并承继原企业权利、义务的行为。 设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一)款,财税[2012]4号,2012年1月12日。 申请时间: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申请。 实施机关:县(市、区)地税局。 报送资料清单: (1)《吉林省契税减免申报表》; (2)企业的转制方案和申请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对改制方案的正式批复文件;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产权交易专用发票; (4)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主管等部门批准盖章的《××企业改制方案》; (5)具备规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公司登记申请书、企业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企业、新设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7)原企业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限时办结或即时办结:限时办结。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6.项目名称: 企业公司制改造(二) 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国有控股公司以部分资产投资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控股公司占新公司股份85%以上的,对新公司承受该国有控股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上述所称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50%以上,或国有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国有控股公司。 设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财税[2012]4号,2012年1月12日。 申请时间:在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后10日内申请。 实施机关: 县(市、区)地税局。 报送资料清单: (1)《吉林省契税减免申报表》; (2)企业的转制方案和申请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对改制方案的正式批复文件; (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或核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凭证、产权交易专用发票; (4)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企业主管等部门批准盖章的《××企业改制方案》; (5)具备规定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公司登记申请书、企业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原企业、新设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7)原企业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限时办结或即时办结:限时办结。 审批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特殊情况可延长10个工作日。 7.项目名称: 企业股权转让 在股权转让中,单位、个人承受企业股权,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不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 设定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财税[2012]4号,2012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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