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收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07-16
摘要:一、收入的定义 收入可分为狭义收入和广义收入。 广义收入,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出资有关的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狭义收入,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

  一、收入的定义

  收入可分为狭义收入和广义收入。

  广义收入,是指会计期间内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其表现形式为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而引起的所有者权益增加,但不包括与所有者出资有关的资产增加或负债减少。

  狭义收入,是指小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我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将收入定义为狭义收入。根据收入的定义,收入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

  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例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保险公司签发保单等,均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区分,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

  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

  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应当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入,从而导致资产的增加。例如,企业销售商品,应当收到现金或者在未来有权收到现金,才表明该交易符合收入的定义。但是在实务中,经济利益的流入有时是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所

  导致的,所有者投入资本的增加不应当确认为收入,应当将其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

  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

  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应当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不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符合收入的定义,不应确认为收入。例如,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尽管也导致了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但该流入并不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反而使企业承担了一

  项现时义务。企业对于因借入款项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增加,不应将其确认为收入,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二、收入的分类

  按照小企业从事日常活动的性质,可以将收入分为: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是指小企业通过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如工业企业制造并销售产品、商业企业销售商品等实现的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是指小企业通过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如咨询公司提供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企业为客户开发软件、安装公司提供安装服务等实现的收入。

  三、提供劳务收入

  小企业提供劳务的收入,是指小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一、提供劳务收入确认的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提供劳务收入的总额能够合理地估计。通常情况下,企业应当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此时,企

  业应及时调整提供劳务收入总额。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企业在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能否收回时,应当结合接受劳务方的信誉、以前的经验以及双方就结算方式和期限达成的合同或协议条款等因素,综合进行判断。

  企业在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时,应当进行定性分析。如果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即可认为提供劳务收入总额很可能流入企业。通常情况下,企业提供的劳务符合合同或协议要求,接受劳务方承诺付款,就表明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如果企业判断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应当提供确凿证据。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是指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方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并按一定方法计算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成本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只有已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已经发生的成本中,只有已提供或将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估计总成本中。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成本核算制度和有效的内部财务预算及报告制度,准确地提供每期发生的成本,并对完成剩余劳务将要发生的成本做出科学、合理的估计。

  同时应随着劳务的不断提供或外部情况的不断变化,随时对将要发生的成本进行修订。

  二、提供劳务交易

  1.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且收到款项或取得收款权利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如果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所实现的收入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结转的相关成本应作为主营业务成本处理:如果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应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结转的相关成本应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企业对外提

  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先通过“劳务成本”科目予以归集,待确认为费用时,再由“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确认收入及相关成本。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为提供劳务发生相关支出时确认劳务成本,劳务完成时再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相关劳务成本。

  【例1】2×18年3月10日,甲公司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该安装任务可在3月月底完成,合同总价款为10万元,实际发生安装成本6万元,均为职工薪酬。假定安装业务属于甲公司的主营业务,假设甲公司采用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甲公司在安装完成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60000

  假定上述安装业务当年8月安装完成,假定甲公司不对外提供季报。

  3~8月发生成本:

  借:劳务成本6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60000

  安装完成确认所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该项劳务总成本时:

  借:应收账款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60000

  贷:劳务成本60000

  2.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于不同会计期间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会计年度的,应当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本年度提供劳务的收入;同时,按照估计提供劳务成本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营业成本后的金额,结转本年度营业成本。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确认的提供劳务收入金额能够提供各个会计期间关于提供劳务交易及其业绩的有用信息。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用公式表示如下: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估计总成本×本期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确认的费用

  在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情况下,发生劳务成本时,借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企业应按计算确定的提供劳务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结转提供劳务成本时,借记“主

  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例2】2×18年12月1日,A公司接受一项设备安装任务,安装期为3个月,合同总收入60000元,至年底已预收安装费44000元,实际发生安装费用为28000元(假定均为安装人员薪酬),估计还会发生安装费用12000元。假定甲公司按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劳务的完工进度。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实际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28000÷(28000+12000)=70%

  2×18年12月31日确认的劳务收入=60000×70%-O=42000(元)

  2×18年12月31日结转的劳务成本=(28000+12000)×70%-0=28000(元)

  (1)实际发生劳务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2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28000

  (2)预收劳务款时:

  借:银行存款44000

  贷:预收账款44000

  (3)2×18年12月31日,确认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时:

  借:预收账款4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2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8000

  贷:劳务成本28000

  三、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交易

  小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含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例3】甲小企业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部机器并负责安装。甲小企业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合计为100000元,其中机器销售价格为98000元,安装费为2000兀,增值税税额为16000元。机器的成本为56000元;机器在安装过程中发生安装费为1200元,均为安装人员薪酬。假定机器已经安装完成并经验

  收合格,款项尚未收到;安装工作是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甲小

  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实际发生安装费用1200元。

  借:劳务成本1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200

  (2)确认销售机器和提供劳务收入100000元。

  借:应收账款1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98000

  ——提供劳务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0

  (3)结转销售商品成本56000元和安装成本1200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56000

  贷:库存商品5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1200

  贷:劳务成本1200

  【例4】沿用[例3],同时假定机器销售价格和安装费用无法区分。

  甲小企业的会计处理如下:

  (1)发生安装费用1200元。

  借:劳务成本1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200

  (2)销售实现,确认收入100000元,并结转成本57200元。

  借:应收账款116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57200

  贷:库存商品56000

  劳务成本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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