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关税[2020]42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0-11-11
摘要: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20]42号        2020-11-11

海南省财政厅、海口海关、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在全岛封关运作前,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口用于生产自用、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或以“两头在外”模式进行服务贸易过程中所消耗的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零关税”原辅料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具体范围见附件。清单内容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

  三、附件所列零部件,适用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应当用于航空器、船舶的维修(含相关零部件维修),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一)用于维修从境外进入境内并复运出境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

  (二)用于维修以海南为主营运基地的航空企业所运营的航空器(含相关零部件);

  (三)用于维修在海南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运公司所运营的以海南省内港口为船籍港的船舶(含相关零部件)。

  四、“零关税”原辅料仅限海南自由贸易港内企业生产使用,接受海关监管,不得在岛内转让或出岛。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或出岛的,应经批准及办理补缴税款等手续。以“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在岛内销售或销往内地的,需补缴其对应原辅料的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照章征收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零关税”原辅料加工制造的货物出口,按现行出口货物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五、企业进口正面清单所列原辅料,自愿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可在报关时提出申请。

  六、相关部门应通过信息化等手段加强监管,防控可能的风险、及时查处违规行为,确保原辅料“零关税”政策平稳运行。海南省相关部门应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共享航空器、船舶等监管信息。

  七、本通知自2020年12月1日起执行。

  税 屋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原辅料清单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0年11月11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相关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

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

财关税[2020]54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第39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财税[2020]3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0]32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1号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的公告

法发[2021]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发改地区规[2021]120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 [2020年本]

财关税[2021]7号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号 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3号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

琼府[2020]6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琼汇发[2020]21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改革试点的通知

琼府[2020]41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

琼财税[2020]1019号 海南省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琼府[2020]44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关税[2021]49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