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税源管理良性互动机制。税源管理涉及多部门、多领域、多个应用系统,必须解决各部门和应用系统之间的资源整合、统筹协调相对不足的问题,消除各征管业务交叉点之间的潜在漏洞。具体来讲:(1)健全组织机构。在市、县级税务机关成立税源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税源管理,成员包括征管、计统、税政、法规、稽查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征管部门,由其履行综合部门的职责。(2)建立和完善定期税源分析制度。市、县税务机关要建立月度税源分析制度和定期地区税源分析会制度,将一个地区税收增减的总体状况,分解剖析到具体税种、具体行业和重点税源户等微观方面;要以分析静态税源的基本特征和变化规律为基础,加强对处于变化发展中的动态税源进行理性分析,前瞻性地预测税收收入;要围绕税源管理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由业务部门提出具体分析项目,会同技术部门共同进行数据选题,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时,谁申请立项、谁牵头、谁负责,直至找出问题症结。(3)有效查找并解决问题。对分析出的面上的问题,通过评估、稽查两条线查找存在问题的具体纳税人,并加以解决。其中纳税评估由征管部门综合各专业部门的管理措施后统一部署管理分局实施,避免工作的交叉重复,促进基层工作有序开展。(4)建立评议制度。机关职能部门应就税源管理中存在问题的表现、成因开展评议,针对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制定应对措施,由税源管理领导小组集中通报并部署,基层分局落实。措施落实情况列入每季度督查工作重点,整改结果在下一次评议会上进行通报。从而形成机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分局密切协作的业务管理链条,做到问题有人管,改进有措施,结果有反馈,确保“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 3、加强外部协调配合。当前,税源管理的主要信息来自税务部门掌握的征管数据,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信息则广泛分布于工商、地税、银行、海关、统计、技术监督等外界部门中。要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就必须充分利用外部信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建立和落实例会制度,指定专门部门、人员负责日常联系和协调,重点交换注册登记、资格认定、资金流向、关联票证等信息,建立行之有效的信息共享制度。 4、完善奖惩机制。要出台奖学措施,鼓励学习,促干部素质提高;要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和力度,既要开展实用性知识培训,又要鼓励干部参加学历考试、资格职称考试,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要建立税源精细管理考核制度,实行以能定级、以级定岗、以岗定责、以责考绩、以绩定酬,以充分调动税源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对在执法和管理中出现的过错责任和违法行为,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增强税源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三)提升短板的长度减少泄漏 1、注重数据利用。目前信息利用还是一块短板,必须按照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的要求,对已采集、散落于各单项软件中的涉税信息,通过“一户式”管理实现数据层面的整合,开发数据应用分析软件,定期定时发布,形成宏观和微观两个数据分析指标体系;要结合案头资料,强化税源综合分析,通过汇总和分析海量数据,提供数据产品,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要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建立数据采集、信息发布质量检测标准,对征管信息系统内的基础数据定期进行审核整合,对各种错误信息和冗余信息及时修改维护,对行业税负分析的指标参数要及时进行调整,以确保税源分析的准确性。 2、加强薄弱税源的管理。不易控管或征收成本较高的行业、地区、环节的税源,是当前管理中薄弱的一面。如对商贸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村和偏远及交界地区纳税人、临界起征点的纳税人、没有固定场所和摊位的个体经营者、开发区(工业园)的外资企业、农副产品收购加工企业、收废用废企业、出口退税企业、民政福利企业、新办企业、亏损企业的管理,非居民和事业单位所得税管理,纳税人资产、工艺、行为的管理,取消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增值税“四小票”的管理等都要重点加强。 3、加大税务稽查力度。要认真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对偷逃税多发区域内的房地产等企业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和账外经营等手段偷税的企业,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在继续保持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犯罪活动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打击制售假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要加大稽查执行力度,充分运用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有效控制稽查对象的应税货物、财产,确保查补税款、罚款的及时入库。通过充分发挥稽查的威慑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这块短板的长度,把税源管理木桶泄漏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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