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国税征[2005]16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11号令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7-03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第11号令发布了《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第11号令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国税征[2005]16号       2005-07-03


市国税系统各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第11号令发布了《纳税担保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予转发,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办法”,并做好外部宣传工作。

      二、为了便于落实,市局对“办法”中一些具体问题的解释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在学习和贯彻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局书面反馈。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05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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