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企业养老保险费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单位向建筑行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预缴,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请问我们施工单位是否就这部分款项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五条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工程开工之前由建设单位按照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预缴建筑安装企业养老保险费,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此部分保险本属于施工成本的组成一部分,仅是因为特殊原因(如为保障施工工人的权利政府的强制规定由建设单位先行预缴养老保险的行为)而由建设单位代为预缴的保险是要并入工程成本中缴纳营业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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