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管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于长江(北京市文化局局长) 副主任:李爱庆(北京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常务副主任:张和平(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 委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于长江 王 珠(北京市电影公司总经理) 王爱东(北京市电影公司总会计师) 关铁汉(北京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处长) 李爱庆 任蕴贞(北京市文化局计财处处长) 汤慧琴(北京市财政局工管处副处长) 张和平 北京管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关铁汉 成 员:王福玲(北京市财政局工管处副处长) 王爱东 谢 渝(北京市文化局文化市场管理处) 田 影(北京新影联影业责任有限公司) 八、国家电影专项资金的使用办法 1、专项资金原则上有偿使用。影院维修改造的资金来源,先由地方或影院自筹,不足部分由北京管委会酌情给予借款或补助。 2、各影院进行维修、改造需要借款的,由借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包括项目内容、借款数额、还款措施和时间等),报北京管委会审批。 九、本通知自1996年7月1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一律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文化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六年七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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