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国税发[2007]19号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改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版面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7-01-17
摘要:为了适应长春市开展普通发票有奖活动的需要,省局决定更改长春市部分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为百元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将长春市国税机关库存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全部改为百元版。改版发票代码为:122010620954;发票号码为:01022501-02500000。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改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版面的通知[全文废止]

吉国税发[2007]19号        2007-01-17


各市、州、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为了适应长春市开展普通发票有奖活动的需要,省局决定更改长春市部分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为百元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更改范围

  将长春市国税机关库存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全部改为百元版。改版发票代码为:122010620954;发票号码为:01022501-02500000。

  二、更改方法

  将千元版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小写千位金额栏通盖“百元版”印章。现对“百元版”印章的规格、字体和颜色规定如下:

  1.规格:5×;28mm

  2.字体:宋体

  3.颜色:大红色

  改版所用印章,由长春市国税局制作。

  三、改版后的商品销售统一发票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

  附件:“百元版”印章式样(见纸质文件)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

200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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