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源风险任务是指上级税务机关为有效控制、化解税源风险而向下级税务机关或人员交派的工作。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基层税务机关遇到的问题主要是被动应对。在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管事制”方式下,基层应对的业务性工作主要来自上级税务机关下达的任务,自身工作的主导性或计划性削弱。再就是疲于应对、重复应对、消极应对。上级下发的任务量过重,或多部门重叠下发,数量与质量无法同时兼顾。不同时期多项任务多次指向同一纳税人,基层人力耗用和纳税人响应次数均增加,征纳双方成本增大。由于推送风险任务数量不均衡或质量不高,部分任务执行群体产生消极应付心理等。 纵观上述基层税务机关遇到的问题可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任务的“发起环节”。主要原因是:任务管理部门间统筹不够。基层税务机关要应对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所有业务部门。在倒三角形机构模式下,如不能统筹各部门间的任务需求,必定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任务管理计划统筹不够。“管事制”是基层工作的重要形式,如果缺少对事项的统筹规划,必然会让基层常打无准备之战。任务管理工作量统筹不够,对各单位风险应对量和岗位人员数量统筹不够,任务应对工作量超出实际能完成工作量。任务管理方式方法统筹不够,造成对推送任务涉税政策把握不准确、数据分析不到位等问题。 可见,基层一线大部分问题都归集于风险任务发起环节,实有必要研究制定一套针对该环节的管理方法,以解除基层困惑。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建立相关制度,明确统筹保障。如出台《数据保障管理办法》、《任务管理工作规范》、《税收风险识别管理办法》等。 明确责任主体、统筹执行对象。一是将任务提请责任主体明确到各业务部门,促进风险任务与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的结合;二是将风险分析和推送责任主体明确到专职的风险评估部门,实现任务提请的受理、任务处理工作量规划、任务推进形式和任务处理方式的集约化;三是将风险管理保障主体明确到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为全局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明晰工作流程、统筹执行方法。统一风险任务发起的四大步骤: 第二步,由风险评估部门实施风险分析,就任务数量和任务是否与上级部门计划冲突进行协商性统筹等,按分类分级处理方式统筹; 第三步,由业务部门提出任务发起需求和业务处理指导、风险评估部门提供风险分析结果、风险管理小组进行统筹和审核签批; 第四步,由风险评估部门下发风险任务。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皋市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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