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风险任务管理应关注“发起环节”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沙兵 叶青松 人气: 时间:2012-03-25
摘要:税源风险任务是指上级税务机关为有效控制、化解税源风险而向下级税务机关或人员交派的工作。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基层税务机关遇到的问题主要是被动应对。在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 管事制...

税源风险任务是指上级税务机关为有效控制、化解税源风险而向下级税务机关或人员交派的工作。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基层税务机关遇到的问题主要是被动应对。在推行税源专业化管理“管事制”方式下,基层应对的业务性工作主要来自上级税务机关下达的任务,自身工作的主导性或计划性削弱。再就是疲于应对、重复应对、消极应对。上级下发的任务量过重,或多部门重叠下发,数量与质量无法同时兼顾。不同时期多项任务多次指向同一纳税人,基层人力耗用和纳税人响应次数均增加,征纳双方成本增大。由于推送风险任务数量不均衡或质量不高,部分任务执行群体产生消极应付心理等。

纵观上述基层税务机关遇到的问题可发现,问题的根源在任务的“发起环节”。主要原因是:任务管理部门间统筹不够。基层税务机关要应对省、市、县三级税务机关的所有业务部门。在倒三角形机构模式下,如不能统筹各部门间的任务需求,必定形成“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任务管理计划统筹不够。“管事制”是基层工作的重要形式,如果缺少对事项的统筹规划,必然会让基层常打无准备之战。任务管理工作量统筹不够,对各单位风险应对量和岗位人员数量统筹不够,任务应对工作量超出实际能完成工作量。任务管理方式方法统筹不够,造成对推送任务涉税政策把握不准确、数据分析不到位等问题。

可见,基层一线大部分问题都归集于风险任务发起环节,实有必要研究制定一套针对该环节的管理方法,以解除基层困惑。对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建立相关制度,明确统筹保障。如出台《数据保障管理办法》、《任务管理工作规范》、《税收风险识别管理办法》等。

明确责任主体、统筹执行对象。一是将任务提请责任主体明确到各业务部门,促进风险任务与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的结合;二是将风险分析和推送责任主体明确到专职的风险评估部门,实现任务提请的受理、任务处理工作量规划、任务推进形式和任务处理方式的集约化;三是将风险管理保障主体明确到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为全局风险管理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转提供组织保障。

明晰工作流程、统筹执行方法。统一风险任务发起的四大步骤:
第一步,由业务部门在任务提请环节按年度计划和当期重点工作对任务需求进行统筹选定,提出业务需求;

第二步,由风险评估部门实施风险分析,就任务数量和任务是否与上级部门计划冲突进行协商性统筹等,按分类分级处理方式统筹;

第三步,由业务部门提出任务发起需求和业务处理指导、风险评估部门提供风险分析结果、风险管理小组进行统筹和审核签批;

第四步,由风险评估部门下发风险任务。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皋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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