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减免优惠须先备案

来源:广州地税 作者:广州地税 人气: 时间:2013-11-05
摘要:潘先生前段时间在车船税代征点为自己的新车缴纳了2013年车船税,按汽缸容量1.0升至1.6升来计算,车船税金额为360元。但是近日通过朋友了解到节约能源的车型,车船税有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经查询《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

潘先生前段时间在车船税代征点为自己的新车缴纳了2013年车船税,按汽缸容量1.0升至1.6升来计算,车船税金额为360元。但是近日通过朋友了解到节约能源的车型,车船税有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

经查询《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潘先生认定自己的车辆是符合减半征收的条件,车船税应该是180元,但是为什么自己就没有享受到优惠呢?潘先生带着疑问拨打了12366咨询台。

咨询员解释:潘先生新车型号为骐达DFL 7165 VAK21598 5 CVT-1211 6.2,单是看车辆的型号,潘先生享受车船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是没有问题的,但由于潘先生没有注意到享受减免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是:先办理车船税减免备案。

因此,潘先生如果想顺利享受车船税减半征收优惠应先提供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认定:车船所有权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纳税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广州市地方税务系统备案类减免税费登记表》。

此外,潘先生多缴的车船税在办理备案减免后可以申请退税,通过代征单位缴纳税款的,向代征单位提出退税申请,再由代征单位向地税机关申请办理退税。如在办理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地税纳税服务热线12366-2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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