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转系统公告[2015]91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的公告[部分修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5-10-16
摘要:为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方便申请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办理股票挂牌手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修订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业务操作指南(试行)》,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填写挂牌进度计划

  主办券商应在获知申请挂牌公司代码和简称的当日或第二个转让日,填写《股份公司股票挂牌进度计划表》并通过邮件方式发送给全国股转公司挂牌业务部,合理安排申请挂牌公司办理挂牌手续的时间,并严格执行。

  九、股份初始登记

  (一)申请挂牌公司应在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申请挂牌材料受理通知书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网站http://www.chinaclear.cn/办理在线登记平台注册。

  (二)信息填报无误的,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将在两个转让日内邮寄在线登记平台U-KEY及用户手册。

  (三)申请挂牌公司取得中国结算邮寄的U-KEY和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挂牌函后,根据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的要求在线办理股票初始登记,取得电子版的《股份登记确认书》。

  十、办理股票挂牌

  申请挂牌公司取得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的当日11时前,将《股份登记确认书》、《公开转让记录表》(加盖主办券商和申请挂牌公司公章)扫描件、《做市商持有证券信息表》(如有)提交至全国股转公司挂牌业务部,确定公司挂牌日期(挂牌日为取得《股份登记确认书》当日起算的第三个转让日)以便办理股份进入交易系统的操作。

  十一、挂牌前的第二次信息披露

  (一)披露时间

  T-1日(T日为挂牌日,下同),申请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通过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报送第二次信息披露文件。

  系统将在转让日的15:30后在www.neeq.com.cnwww.neeq.cc上进行披露。

  (二)披露文件

  1.关于公司股票将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2.关于公司挂牌同时发行的股票将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告(如有);

  3.其他公告文件。

  十二、申请挂牌同时发行股票融资的流程

  全国股转系统是公开市场,为提高投融资对接的效率,满足申请挂牌公司的融资需求,申请挂牌公司可在申请挂牌时或挂牌审查期间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自主决定发行方式、发行价格和发行比例。申请挂牌同时股票发行后股东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

  (一)报送备案材料

  在完成股票认购、验资后,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其指引的有关规定,申请挂牌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shouli@neeq.com.cn报送全套备案材料,取得《受理通知书》(电子版)后,再通过业务支持平台上传全套材料;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函。

  (二)办理股份登记

  取得股份登记函后,申请挂牌公司根据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的要求办理股份初始登记,初始登记的股份为发行完成后的全部股份。

  (三)披露发行的股份等文件

  取得《股份登记确认书》后,申请挂牌公司披露《关于公司挂牌同时股票发行的股票将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的公告》等文件。

  (四)披露工商变更登记公告

  申请挂牌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发布《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五)通过股票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通过申请挂牌同时股票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如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公开转让条件,只能买卖其持有或曾持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六)挂牌日后完成股票发行的

  申请挂牌公司拟于挂牌日后完成股票发行的,其发行程序及投资者适当性要求按照已挂牌公司股票发行的规定办理。

  十三、挂牌仪式

  申请挂牌公司拟举办挂牌仪式的,请填写《全国股转公司挂牌仪式申请》,发邮件至guapaiyishi @neeq.com.cn,与全国股转公司信息研究部沟通具体事宜。

  十四、临时公告

  申请挂牌公司在首次信息披露至股票挂牌期间应遵守《关于申请挂牌期间公司信息披露相关问题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4]26号)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此期间需进行信息披露的,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国股转公司挂牌业务部财务和非财务审查员提交公告文件(加盖申请挂牌公司公章或其他信息披露主体公章)、主办券商情况说明(加盖主办券商公章)、信息披露业务流转表(加盖主办券商公章)等文件的扫描件,同时将抄送xxpl@neeq.com.cn。经同意后,相关公告文件在转让日的15:30后在www.neeq.com.cnwww.neeq.cc上进行披露。

  十五、部分文件参考格式

  (一)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申请书

  (二)主办券商办理股份公司股票挂牌进度计划表

  (三)挂牌公司协议转让股票公开转让记录表

  (四)挂牌公司做市转让股票公开转让记录

  (五)全国股转公司挂牌仪式申请表

  (六)协议转让股票挂牌提示性公告

  (七)做市转让股票挂牌提示性公告

  (八)挂牌同时发行的股票公开转让公告

  (九)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公告

  (十)股票初始登记申请表

  (十一)信息披露业务流转表

  (十二)联系方式

  项 目 经办部门、联系电话

  股票挂牌事务 全国股转公司挂牌业务部

  联系电话:010-63889621、63889646、

  63889758、63889870

  传真:010-63889694

  受理窗口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63889512

  Email:shouli@neeq.com.cn

  缴费咨询 全国股转公司财务管理部

  联系电话:010-63889809、63999891

  传真:010-63889604

  信息披露 全国股转公司信息研究部

  联系电话:63889541

  传真:010-63889714

  Email:xxpl@neeq.com.cn

  挂牌仪式 全国股转公司信息研究部

  联系电话:010-63889731

  Email:guapaiyishi@nee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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