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府规[2020]3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0-12-31
摘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规[2020]33号      2020-12-22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需继续实施,请继续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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