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湖北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取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服函[2007]28号 2007-3-21 湖北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招标文件的取费标准的请示》(源招标[2006]8号)悉。为规范你公司的经营行为,体现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经研究决定,你公司招标文件的取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附: 湖北华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取费标准
湖北省物价局 2007年3月21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