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资子公司投资设备是否缴纳增值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2-01-20
摘要:  问:1、我公司用固定资产等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中的设备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2、子公司又将股权出让,这些设备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答: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将自产...

  问:1、我公司用固定资产等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固定资产中的设备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2、子公司又将股权出让,这些设备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答:1、《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五)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根据上述规定,用设备投资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依据上述规定,子公司出售股权而不是设备,设备的所有权未发生转移,不用缴纳增值税。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