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征求2013年度关税调整方案建议的通知 厦经外函[2013]110号 2013-6-14 各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按照国家、省有关部门要求,我局拟征求本市企业2013年度关税调整方案的建议,以便研究汇总后上报。具体如下: 一、2013年征求关税调整方案建议的主要内容 (一)增列税目建议。企业可针对新产品无税目号或产品与现行税目号设置不协调(可能导致出口退税率不合理)等问题,提出增列税则税目的建议。 (二)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国家每年底将对下年度进(出)口暂定税率进行调整(暂定税率当年度有效,第二年需重新提出建议),企业可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进(出)口税率调整建议,以降低生产成本。 (三)其它关税及进出口税收方面建议。如申请进口关税个案减免、调整出口退税率、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等建议。 二、征求关税调整方案建议的要求 (一)所提建议必须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相符。各企业可从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支持农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促进环保等角度出发,提出调整税目和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电子文档见我局网站www.xmjfw.gov.cn"公告公示"或"工业品进出口"栏)。 (二)修订《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主要原则:一是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对近年来国内已具备制造能力且技术水平基本能够满足要求的设备,将作为新增设备条目列入《目录》;二是继续支持企业引进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技术设备,推动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的变化,可对现行《目录》中有关技术规格提出调整建议。 (三)关税调整建议(含电子版)请于6月23日前反馈我局外经处。如有其它关税及进出口税收方面的建议,可随时反馈。 联系人:汤海婴;联系电话:5397560;传真:5059490;E-mail:xmwjc2011@163.com。 附件: 1.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能 2.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 3.增列税目建议表 4.修订《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的格式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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