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开展便企服务“甘快办”的通知 甘市监发[2021]262号 2021-7-26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兰州新区市场监管局,甘肃矿区工商、质检、食药局,东风场区工商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提质提标年安排部署,省局决定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在全省范围内大力开展便企“甘快办”服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现将进一步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开展便企服务“甘快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大项目“送照到家”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国家、省列以及当地的重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国企改革、应急保障等特殊需求,以及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等市场主体集中地区,实行“一对一”业务指导,积极开展上门办照(证)服务。申请人在填报登记注册或行政许可信息时,自主选择是否需要“送照(证)到家”服务,填写收件人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电子证照的同时,向企业免费邮寄纸质证照。 二、企业开办“一窗通办” 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加快推进线下“一窗通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线下一个窗口提交材料,一次性领取营业执照、税控设备和发票、实体印章等材料,进一步提高办事便捷度和体验感。 三、许可审批“简化办理”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进一步优化许可,再行压缩许可时限15%以上,除食品生产以外的其他许可,精简办证材料20%以上。 四、食品许可“证照联办” 10月底前,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餐饮连锁企业,小餐饮店、非预包装食品销售的食品小经营店,推行“告知承诺”。申请人在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时,做出承诺的,一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实行“证照联办”,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即准营”,缩短企业办证时间,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五、多项许可“合并审批” 建立省、市、县“两品一械”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目录,统一办事材料、办事流程,整合《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申报材料,实行一次申报,统一受理,高效办理。各市州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不取消许可事项、不改变实施主体、不降低许可审查标准、不影响事后监督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同步核查、同步审批、同步发证”,解决企业在申请相关许可过程中多头审批、多次申请、多次勘验、成本过高的问题。 六、信用修复“网上快办” 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移出和信用修复“全省通办、全程网办”服务。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唤醒修复”机制,解决企业信用修复中存在的多次跑、材料多等问题,做到靠前主动服务。 七、政务事项“帮你办理”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政务服务帮办队伍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快更好更方便为导向,充分发挥帮办人员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的优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对一”帮办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 八、预包装食品“备案管理”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由审批改为备案,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环节,填报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备案凭证,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直接经营食品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在就餐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特殊食品除外)的,无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 九、价格监督“降费减负” 围绕企业服务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商会、交通物流、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商业银行5大领域,持续加大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不落实停征免收有关收费项目、不按要求降低收费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收费等行为,彻底解决降价降费政策“最后一公里”堵点和难点问题,减轻企业负担。 十、多措并举“利民便企” 推进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同时具备“三检合一”资质,全面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减轻车主用车成本。简化特种设备施工告知办理流程,推广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办理,让企业少跑路或不跑路。组织小微企业免费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技术和管理培训,力争用3至5年时间,在全省树立一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杆。开展商标专利办理便利服务,开通电子缴费渠道,设立专利、商标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推行电话预约和专人指导等服务。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推动专利权质押融资补助线上申报,实现专利质押融资补助对象“不来即享”;探索建立高校院所“沉睡专利”清单和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数据库,向企业及时推送匹配专利和高价值技术信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落实“两清一免”清单,实行“首微不罚”。 便企服务“甘快办”是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也是服务于新发展格局的具体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以信息化建设支撑为保障,组织好教育培训,抓好10条工作措施的落实,促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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