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关于市人大十七届一次会议税务部门简化个人代开发票流程建议[第0745号]的答复 郝鉴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税务部门简化个人代开发票流程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简化个人代开发票流程问题 为方便纳税人办理自然人发票代开业务,沈阳市税务局大力推行“无接触办税”服务,为有代开发票需求且符合规定的纳税人提供手机、互联网、现场办理三种办理渠道: (一)手机客户端办理 自2020年8月1日起,沈阳市有代开发票需要的自然人可通过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发票管家、“易办税”手机APP三个入口申请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与之前的办税大厅现场办理方式相比,具有“全流程线上,无需等待”、“无纸化,免填单”等诸多优点。自然人只需要在手机上完成人脸比对校验,填写发票信息并通过审核后,在线缴纳税款,即可生成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有代开发票需求的企业类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辽宁移动办税”APP在线申请代开发票,自行填写发票信息后保存提交,相关工作人员在后台同步即时审批,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前往沈阳市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的自助机打印发票即可,无需排队等待。 (二)电子税务局办理 有代开发票需要的企业类纳税人及个体工商户、自然人也可以同时选择在电子税务局提交代开发票申请,税务工作人员在后台同步即时审批,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需要,前往沈阳市税务局任一办税服务厅的自助机打印发票即可,无需排队等待;同时自然人也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时指定代办人员,由代办人至办税服务厅窗口代为办理。 (三)现场办理 为方便不熟悉网上操作或有特殊情况的纳税人办理发票代开业务,我们也在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开设了绿色通道,由专业人员进行一对一辅导,在办税服务厅窗口为纳税人办理发票代开业务,确保纳税人一次性服务到位,一次性办理完结。 二、健全个人所得税机制问题 我国在税收上采用的是税收法定原则,税收的减免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我局作为市一级税务机关无权自行制定和调整税收优惠政策。如有具体问题,我们会以适当方式向上级反馈,提出建议。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2年3月10日 (联系人:郭吉元 联系电话:22563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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