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地税函[2009]7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9-02-01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贯彻情况请于2009年3月15日前通过Notes报送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地税函[2009]7号         2009-02-01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贯彻情况请于2009年3月15日前通过Notes报送省局(国际税务管理处)。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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