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人大正在起草房地产税立法草案,考虑将现有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并将房地产税列为地方税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28日在“新常态经济与财税改革方案实施高端论坛”上说。 倪红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进一步指出:“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对土地征税,按照土地的面积来计税征税;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税,按照房产原值进行征税。房子是建在土地上的,将来这两个税种合并之后,即‘房地合一’,计税依据和税基就发生了变化,合并后的房地产税会按照房子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税。” 事实上,社会各界对于房地产税的法理依据存不同看法。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曾在多个场合表示,地产的所有者是国家,而房产的所有者是私人,土地是升值的,房屋是贬值的,房地产税开征在法理和理论上没法给出可信服的解释。 在各种争议声中,房地产税立法缓慢推进。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最理想的情况是今年房地产税立法有个文本,明年有实质性动作。“但到目前为止,房地产税立法还没有列入人大立法工作的计划,年内也不会有任何动作”。“我们现在只能说力争2016年立法可以推出。”倪红日表示。而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教授李炜光则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我觉得2016年都很难推出。” 在诸多难点中,要不要对住宅性房产征税、如何征税是争议的焦点。“我的意见是只对高端住宅征税,普通住宅暂不征收,以后再说。”倪红日表示,“还有一种观点是普遍征收,但这样就需要对低收入人群或低面积住宅不征税。” 在谈到房地产税征收是否存在技术难题时,倪红日告诉记者:“现在二手房交易要过户,缴纳契税的时候就是按照房产的市场评估值来征的。”倪红日称,北京市每个市民名下有多少套房产,财税系统都有掌握,按照房产的市场评估值征税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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