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指南 促转化”专栏之十三:技术许可办公室(OTL)建设及运营操作指南和典型案例

来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作者:国际科技创新中心 人气: 时间:2021-10-15
摘要:为加大《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力度,提升政策精准送达率,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联席会办公室近期编制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操作指南和典型案例集》。

  (四)人员要求

  技术许可办公室应具有一批既有技术背景,又懂法律、经济和管理,还要擅长谈判的工作人员。

  (五)问答

  1. 技术许可办公室的经费来源是什么?

  答:技术许可办公室应建立以利益共享为原则的专利许可收入分配制度,即先将专利申请费、技术许可办公室办公费从专利许可收入中予以扣除,即为专利许可净收入,再由发明人、发明人所在院、发明人所在系三方平分专利许可净收入。

  2. 技术许可办公室与现有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有何同异?

  答:美国斯坦福大学设立了自己的技术转移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OTL),其主要职责是通过许可协议转化专利、版权和其他技术。技术许可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不到50人,只有10多人从事技术许可工作,其余的人提供支持性工作。从事技术许可工作的人,都拥有高科技专业背景和商业经验,在实践中积累了对发明的技术潜力和商业价值做出判断的能力。

  而我国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因缺乏专业管理,特别是缺乏具有科技专业背景和商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从而造成诸多问题。据了解,目前国内高校院所设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有以下做法:一是设立产业技术研究院,对外成为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开发的公共服务平台,对内负责推动校内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二是设立技术转移公司,实行市场化的公司制运作模式;三是技术转移中心与技术转移公司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技术转移中心负责推动高校技术转移,技术转移公司代表学校持有股权;四是设立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职能部门。

  典型案例

  案例1:北京理工大学建立“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新机制,形成高校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新模式

  【摘要】

  北京理工大学建立“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运营机制,在学校统筹领导下,引入市场化机制运营独立设置的技术转移机构,明确奖励制度,以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收益作为机构主要建设经费来源,提升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服务能力,探索出了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新模式。

  目前,我国高校院所内部技术转移机构普遍存在资源投入不足、机制不灵活、专业化能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制约了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事业的发展。《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明确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负责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针对上述问题,北京理工大学在加强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

  按照“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的总体思路,北京理工大学重点探索建立了“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机制。北京理工大学组建成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和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强化了学校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技术转移中心和技术转移有限公司采用“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模式:技术转移中心是学校独立建制的二级部门,统筹学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等工作,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技术转移有限公司经学校研究全资设立(注:由资产公司代表学校持股),是作为技术转移中心人员聘用、考核、激励平台的市场化运行实体,主要功能是以市场化机制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活动。这种运营模式一方面保留了行政管理机制优势,有效保障了服务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核心目标;另一方面通过市场化运营,激发了团队活力,提升了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北京理工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明确指出学校职务科技成果以转让、许可和作价入股方式转化的,除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外,学校从转让和许可的净收入中提取10%的比例,从作价投资中提取10%的股权奖励给技术转移中心作为运营经费。提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作为机构运行经费的举措,促进收益与业绩直接挂钩,全面激发了技术转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技术转移机构组建之初,仅有2-3名学校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近年来,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等政府部门的指导支持下,机构重点通过市场化聘用方式组建了15人的专职工作队伍。其中,高级职称3人,硕士及以上学历9人,获得北京市技术经纪人执业资格10人,通过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3人。机构工作团队仍在不断壮大,自2020年《条例》发布实施以来,公司新招聘2人。

  自成立技术转移中心以来,北京理工大学先后组建了近20家学科性公司和高科技企业,转化重点成果100余项,作价投资逾2亿元,吸引教师个人和社会资本投资8亿元。项目80%落户在中关村,已涌现若干典型案例,创造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以理工导航公司为例,在其组建和发展过程中,技术转移中心充分发挥在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法律、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势,提供了专业化全程服务,帮助理工导航将“一种用于高动态载体的惯性导航装置”等十项专利实现转化落地。近年来,公司发展势头迅猛,先后获批“军工四证”、获评“中关村十大优秀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入选“中关村示范区引进落地高精尖项目”,已于2021年9月初通过科创板上市审核,成为北京理工大学直接孵化的又一个上市公司。

  【案例启示】

  作为高校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环节,技术转移机构“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机制是各高校院所可以广泛借鉴参考的有效方式。这种方式在保留行政管理机制优点的基础上,通过引入市场化运营机制着重实现了以下突破:一是解决了高校院所内部技术转移机构普遍受纯事业体制限制的人员聘用问题,扩大了技术转移人才队伍,进一步整合校内科技资源;二是通过成立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打通学校和市场对接渠道,出台收益与业绩直接挂钩的举措,解决了人员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缺失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团队的主观能动性;三是将科技成果转化的部分收益奖励给技术转移机构,有利于加强机构的自我造血能力,保障机构的持续运行和良性发展。

  案例2: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构建技术转移机构“双轨并行”模式,全流程服务助力成果转化

  【摘要】

  为有效发挥技术转移机构在促进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加速器作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探索将单位职能部门技术发展处调整为业务部门技术发展中心,负责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工作,并与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同实现“双轨并行”的技术转移机构运作模式,构建起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资本对接等全流程服务体系,有效推进了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在国家和市级相关政策的推动下,大多数高校院所开始设立技术转移办公室或其他形式的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并逐渐加大技术转移机构的建设力度。但总体来看,技术转移机构的发展仍然受到体制、机制和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制约,未能在推动高校院所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条例》明确规定,政府设立的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移到本单位设立的科技成果转化机构实施转化。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以下简称“计算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加强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设立技术发展中心和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双轨并行”的方式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技术发展中心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孵化和院地合作等技术转移工作,协助做好专利分析、项目合作、技术许可与转让、分支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参控股公司管理和资本运作等;北京中科算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主要承担资产的管理、整合与投资,以及企业的市场化服务等职能。公司有效解决了事业单位体制限制和持股障碍等问题,规范地管理计算所经营性资产,利用所内参股公司的技术、资源优势,为经营性资产的资本运作提供良好的平台。

  计算所经过“双轨并行”的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优化了成果转化的全过程管理流程,实现学术、技术、产业与资本的有效循环,有效推进了计算所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是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通过制度建设、流程梳理,实施、贯彻《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激发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增强科研组织创新能力。二是注重人才培养。积极推动项目团队开展产业化工作,协助股权架构设计,国资备案,创业人员培训辅导等。成立双创人才培养平台—I-Tech创新创业学院,邀请知名投资机构、企业和高校中有实战经验的导师,开设科技企业估值与融资策略、公司股权设计、投资协议、财务报表、创业案例等实战课程,促进科研人员向创业者的转变。目前,已培养了100余位企业高管。三是开展资本对接服务。成立中科图灵基金,吸收政府机构和专业投资人从事天使投资与孵化业务,由技术发展中心和资产管理公司帮助企业融资,为技术转移主体提供资本对接服务,推动相关企业开展融资和资本上市等工作。近年来,直接或间接协助企业融资100多亿。

  寒武纪是计算所近年来科技成果转化的典范。2008年,寒武纪开始从事处理器架构和人工智能的交叉研究,技术发展中心为项目团队提供专利全流程管理服务,开展专利布局和规划,在深度学习方向布局18项专利组合申请,并于2015年推出世界首款深度学习专用处理器原型芯片。在成果技术具备产业化基础后,技术发展中心积极促进项目团队开展产业化工作,帮助设计股权架构,进行国资备案,培训辅导创业人员,2016年帮助项目团队成立寒武纪科技,同年推出寒武纪1A处理器,作为世界首款商用深度学习专用处理器,入选世界互联网大会评选的“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在公司产业化体系逐步完善之后,技术发展中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积极协助寒武纪开展资本对接,协助寒武纪完成天使投资、A轮和B轮融资,并于2020年7月20日完成科创板上市,成为A股AI芯片第一股。

  【案例启示】

  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对于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十分重要,而技术转移机构作为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提供全链条、综合性服务的专业机构,如果体系建设不健全、不完善,会严重制约科技成果转化。计算所的内部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模式为其他高校院所提供了有益借鉴。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成果转化相关办法及全流程管理制度,明确与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序。二是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全过程管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技术转移过程中的关键作用。三是深度优化科技成果转化资源配置。从学术、技术、资本三方面统筹服务,提供技术对接与专利布局、专业人才培育与融资服务全流程服务,推动形成学术变技术,技术走向产业的发展模式。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