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建筑服务(一般计税方法)业务纳税申报

来源:北京国税 作者:北京国税 人气: 时间:2016-06-07
摘要:业务(2)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税额11万元,分别填入此表第4行“11%税率”第1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和第2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应纳)税额”。

该企业还应根据业务(3)、业务(4)认证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和项目内容,分别填报《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第1行“合计”,第2行“17%税率的进项”,第5行“11%税率的进项”和第8行“其中:建筑安装服务的进项”。

3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中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应同时填报《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本月发生的业务(3)购进的打印机属于固定资产,应填报此表“增值税专用发票”行。

4

 

(四)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填报:

本期应纳税额=(500+100)×11%-34.7=31.3万元

5

6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