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在商场购买用于生产经营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等,商场是否应该给购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文娜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商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销售不动产,购买方是自然人,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税官,您好!请问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来源: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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