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2014]25号 2014-03-22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第114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四批)的决定,自2024年1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根据财税[2019]31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本政策全文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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