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77件) |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文号 |
失效或废止条款 |
1 |
福建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征收教育费附加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1986/6/12 |
[86]闽税政三字第490号 |
第一条、第三条废止 |
2 |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补充的通知 |
1986/12/15 |
[86]闽税政三字第1067号 |
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免征房产税审批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废止 |
3 |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若干政策补充规定的通知 |
1987/3/26 |
[1987]闽税政三字第353号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二款、第六条废止 |
4 |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
1988/12/29 |
[88]闽税政三字第1004号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三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废止 |
5 |
福建省税务局摘转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
1990/2/14 |
[90]闽税政三字第008号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废止 |
6 |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
1990/6/23 |
闽税政三[1990]35号 |
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废止 |
7 |
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
1991/10/28 |
闽税政三[1991]41号 |
第一条、第五条废止 |
8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补充统一税务文书式样的通知 |
1995/11/22 |
闽地税稽[1995]056号 |
附表中表2、3、4、5、7失效 |
9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
1996/9/9 |
闽地税政一[1996]036号 |
第二段中“福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住房资金[包括公积金]委托银行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应按上述原则由受托银行代扣代缴营业税”的规定废止 |
1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娱乐服务业使用定额发票强化征收管理的通知 |
1997/6/16 |
闽地税征[1997]38号 |
第一条第(一)、(三)项,第二条第(一)、(二)、(三)项失效 |
1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省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及附加集中省行缴纳的通知 |
1997/11/18 |
闽地税政一[1997]70号 |
文件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附加费和社会事业发展费”废止 |
12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契税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
1997/11/27 |
闽财农税[1997]58号 |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废止 |
13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省旅游公司等四家省属旅行社异地使用发票的批复 |
1997/12/10 |
闽地税征[1997]63号 |
第一条“必须加盖省地税局跨县、市使用发票核准章”失效 |
1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县、市开具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1997/12/18 |
闽地税征[1997]64号 |
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失效 |
15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1998/8/18 |
闽地税政三[1998]38号 |
第十四条废止 |
16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厦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异地使用发票的批复 |
1998/9/4 |
闽地税征[1998]50号 |
第二段中法律依据部分失效 |
17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取得佣金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
1998/11/30 |
闽地税政一[1998]61号 |
第二条废止 |
18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股权转让等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
1999/7/27 |
闽地税政三[1999]31号 |
第一条第一款、第三条废止 |
19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零星小额劳务收入付款发票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
1999/8/16 |
闽地税征[1999]31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2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1999/8/31 |
闽地税征[1999]33号 |
第4条、第5条、第6条失效 |
2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福建省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异地使用发票的批复 |
1999/9/23 |
闽地税征[1999]39号 |
第二段中法律依据部分失效 |
22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
1999/11/5 |
闽财农税[1999]73号 |
第一条有关“契税”的规定、第二条废止 |
23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福建省中国旅行社异地使用发票代办点的批复 |
1999/11/18 |
闽地税征[1999]52号 |
第二段中法律依据部分失效 |
2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厦门客轮企业有限公司异地使用发票的批复 |
2000/5/9 |
闽地税征[2000]13号 |
“异地代办点开展业务使用发票应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县、市开具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征[1997]64号)规定执行。”中的法律依据部分失效 |
25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调整福建省旅游公司异地使用发票代办点的批复 |
2000/6/12 |
闽地税征[2000]21号 |
第二段中法律依据部分失效 |
26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军队、武警部队取得应税收入使用税务发票的通知 |
2000/8/14 |
闽地税征[2000]33号 |
第三条、第四条失效 |
27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福建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异地使用发票的通知 |
2000/12/28 |
闽地税征[2000]51号 |
“你局应加强对用票单位跨县、市使用发票情况的管理检查工作,辅导和督促用票单位认真执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跨县、市开具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地税征[1997]64号)的有关规定。”中的法律依据部分失效 |
28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文化活动场所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1/4/16 |
闽地税政一[2001]14号 |
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废止 |
29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1/6/25 |
闽地税征[2001]16号 |
第四条第(二)项失效 |
3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卫生厅关于加强营利性医疗机构税务登记及发票管理的通知 |
2001/12/7 |
闽地税发[2001]128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3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管理的通知 |
2001/12/12 |
闽地税征[2001]36号 |
第一条失效 |
32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扩大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使用范围问题的批复 |
2002/1/28 |
闽地税征[2002]3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33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全省推行使用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的通知 |
2002/4/1 |
闽地税征[2002]6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3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原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
2002/4/15 |
闽地税政三[2002]8号 |
第一条废止 |
35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税费银税一体划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2/5/8 |
闽地税发[2002]39号 |
《福建省地方税费银税一体划缴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失效 |
36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印制管理等事项的通知 |
2002/5/22 |
闽地税征[2002]12号 |
第一条发票票样失效,第二条、第三条失效,附件1失效 |
37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领购和缴销等事项的通知 |
2002/6/21 |
闽地税征[2002]18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38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
2002/6/27 |
闽地税征[2002]19号 |
第三条第(一)、(三)项、第六条失效 |
39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建筑自动消防系统工程委托检测服务费和金银珍宝饰品检测鉴定收费纳入发票管理的通知 |
2002/8/19 |
闽地税征[2002]26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4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国际航空旅客运输专用发票领用单位的通知 |
2002/9/2 |
闽地税征[2002]29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4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刷刮开式有奖定额发票的批复 |
2003/2/12 |
闽地税函[2003]40号 |
发票票样失效,发票印制形式失效 |
42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地方税费征缴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03/5/27 |
闽地税发[2003]40号 |
第三条第一、二、三、四、五款废止 |
43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建省石油分公司要求县级公司地方税收集中市级公司统一申报、缴纳问题答复的函 |
2003/6/2 |
闽地税函[2003]103号 |
第一条中关于“出租设备、物品等动产的营业税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规定、第三条第四款失效 |
4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2003/6/6 |
闽地税发[2003]44号 |
第一条废止 |
45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03/7/4 |
闽地税政二[2003]16号 |
第二条废止 |
46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缴纳地方税问题的复函 |
2004/2/13 |
闽地税函[2004]38号 |
第一条“出租设备、物品等动产的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出租单位机构所在地”规定、第五条失效 |
47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户籍基础数据管理的通知 |
2004/6/28 |
闽地税发[2004]182号 |
第一条“规范非正常户认定及宣告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工作”中第[一]项失效 |
48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供电企业收取新建住宅电力工程建设费使用发票和征税问题的复函 |
2004/7/6 |
闽地税函[2004]140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49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
2004/07/19 |
闽地税发[2004]204号 |
附件中第二点“原由省局审批”改为“由设区市局审批,报省局备案”的事项废止 |
5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4/7/22 |
闽地税发[2004]207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5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分[转]包工程项目发票管理等问题的通知 |
2004/7/23 |
闽地税发[2004]212号 |
发票票样失效,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关于发票的条款作废 |
52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机构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
2005/4/30 |
闽地税函[2005]63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53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若干具体政策问题的通知 |
2005/6/2 |
闽地税发[2005]93号 |
第一条、第二条、第五条废止 |
5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转发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 |
2005/6/6 |
闽地税发[2005]99号 |
第一条、第二条废止 |
55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纠正委托付款单位代开发票问题的通知 |
2005/7/18 |
闽地税函[2005]123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56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5/10/14 |
闽地税发[2005]195号 |
文件中“有关清结算条件和时间的规定废止”的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一款中“1、2、3、4”的内容和第二款、第十四条、第十八条、附件2《土地增值税纳税清结算申报表》废止 |
57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票票样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5/12/22 |
闽地税函[2005]255号 |
发票票样失效,第六条失效 |
58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实施省级集中监管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2007/5/22 |
闽地税函[2007]120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59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 |
2007/6/5 |
闽地税函[2007]135号 |
附件4填表说明第二(二)9“表第18栏‘购买年度至转让年度数’包含购买年度和转让年度,如2000年购买,2006年转让,其年度数为7”的规定废止、附件2和附件4废止 |
6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石油分公司投资入股的加油站、油库权属变更缴交相关税费问题的通知 |
2007/7/10 |
闽地税函[2007]163号 |
第一条废止 |
6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
2008/4/7 |
闽地税发[2008]64号 |
第一条第(一)项、第三条废止 |
62 |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1997年10月1日前房屋契税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8/5/7 |
闽财农税[2008]7号 |
第一条废止 |
63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增设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卷式电脑票]的批复 |
2008/7/14 |
闽地税函[2008]141号 |
发票票样失效,第1条发票代码失效 |
6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9/2/20 |
闽地税发[2009]41号 |
第二条第六款中关于“耕地占用税、契税完税凭证及免税证”规定;第四条第二款中关于《不征收契税(耕地占用税)证明》规定及第五条关于《税收通用完税证》(耕契,五联)、《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耕契,四联单)的规定废止、附件7《不征收契税(耕地占用税)证明》废止 |
65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契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9/2/20 |
闽地税发[2009]41号 |
第二条第(五)项、第二条第(九)项废止 |
66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9/3/2 |
闽地税发[2009]49号 |
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废止 |
67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2009/3/4 |
闽地税发[2009]53号 |
《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2项、第十七条废止 |
68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简并发票票种及印发2009年版发票样本的通知 |
2009/5/11 |
闽地税函[2009]102号 |
除保留的四种发票外,全文其他部分失效 |
69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9/6/2 |
闽地税发[2009]117号 |
第二条废止 |
7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契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9/7/20 |
闽地税发[2009]154号 |
第一条中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方式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实行货币补偿的,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宅,对购房成交价款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对其成交价款超过拆迁补偿款部分征收契税”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规定、第四条“我省普通住房新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或支付凭证发生时间孰先原则确定纳税人购卖房屋时间”规定废止 |
7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契税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09/7/20 |
闽地税发[2009]154号 |
第一条第二款废止 |
72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增《福建省地方税务局非经营收入统一票据》[机打票]的通知 |
2010/2/22 |
闽地税函[2010]18号 |
发票票样失效 |
73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发票票样》的公告 |
2010/10/1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2号 |
第五条失效 |
7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2/1/31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
第二条中关于“企业发生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金额,占该类(大类)资产计税基础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亏损额10%以上,或发生自然灾害、永久或者实质性损害导致资产损失证据灭失,不能在专项申报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资产损失证据灭失之前告知主管税务机关),应在专项申报时提供中介机构的鉴证报告。”的规定废止 |
75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2/5/14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2号 |
第三条废止 |
76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 |
2013/6/2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 |
第二条第(一)项废止 |
77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
2015/6/10 |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5号 |
第二条废止、耕地占用税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废止 |
备注:此类文件中,若有转发上级机关文件的,其“部分条款失效废止”仅指本级机关补充规定的内容部分;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