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与办事处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1-29
摘要:  问:我公司是一家中型生产兼销售公司,公司在各地设立了办事处,然后按月拨付相应的经费给各办事处,请问总部和办事处在会计核算上应该如何操作比较好?   答:会计核算上,总部拨付费用时,可以直接在 营业费用 ...

  问:我公司是一家中型生产兼销售公司,公司在各地设立了办事处,然后按月拨付相应的经费给各办事处,请问总部和办事处在会计核算上应该如何操作比较好?

  答:会计核算上,总部拨付费用时,可以直接在"营业费用——××办事处"中列支,然后办事处应该根据费用的具体项目设立明细子目核算及报销,月末应该根据拨付的经费与按规定可报销的费用之间的差额,补付或者扣回相应的经费:

  拨出款项时,总部的会计处理是:

  借:营业费用——××办事处

    贷:银行存款

  各办事处收到款项后: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总部

  实际列支费用时:

  借:其他应付款——总部

    贷:现金

  各办事处应该建立营业费用明细账,按费用类别(工资、差旅费、招待费、水电费、燃气费)登记相应的费用。月末,总部财务部门应派财务人员到办事处核查相应明细账或者由办事处的核算员(报销员)把明细账及相应凭证送总部财务部门审核后,对相应费用多退少补即可。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