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严查的重点领域

来源: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作者:张海涛财税政策解析 人气: 时间:2023-10-30
摘要:将通过合伙企业对研发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支出进行加计扣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可加计扣除的情形(具体见《个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所得的5个纳税实务问题》)

  近日,中国税务报刊登《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文章附后),文章指出,税务部门严查狠打的重点领域包括:虚开发票的“假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假出口”和骗取税费优惠的“假申报”。

  仅2023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7.75万户,认定虚开发票225.13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53.89亿元。

  以虚开发票和骗取税费优惠为例,分析如下。

  一、虚开发票

  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例很多。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一直纠结这样的问题:关联方之间提供服务或购销货物,收取费用后开具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如何认定虚开?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实务中发生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案例多数不满足该条规定,往往都是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直接开票。关联方之间发生业务,收款开票,只要业务真实存在,就符合该条款的规定。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只要交易双方正常签订销售(服务)合同,该条款基本都能够满足。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实务中常见不符合该条款情形包括:物业公司将收取的租赁费开具物业费发票;商场将销售的A商品开具B商品;酒店将收取的餐费开具会议费;A公司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却以B公司名义开票等。

  二、骗取税费优惠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的税收优惠,让很多企业享受到了政策的红利。

  但另一方面,却也让个别企业看到了钻空子的可能,通过各种手段骗取税收优惠。

  如常见的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总有企业想通过“包装”蒙混过关,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后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在2023年1-10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每月都有企业因为不符合认定政策要求而被认定机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发出,一旦被取消资格,意味着企业从不符合认定条件所属年度开始至取消资格年度,享受的税收优惠均需补缴并缴纳滞纳金(有关高新技术企业监管可参阅《高新技术企业监管有什么新动向?》)。

  另外还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已经明确规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税务机关每年核查比例不低于20%。政策已经明确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严管”,但还是有些企业盲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常见表现形式有:

  1、会计上对研发费用核算不严谨,导致账列研发费用金额小于加计扣除金额,出现通常情况下的逻辑错误;

  2、连续多年将大量材料费进行加计扣除,却从来没有将材料费在加计扣除时进行扣减的情形发生,不符合正常的业务逻辑(具体见《材料用于研发,6种情形的税会处理》);

  3、将既从事研发又从事生产的人员人工费用全部申报加计扣除,人为扩大加计扣除的范围;

  4、将通过合伙企业对研发人员进行股权激励的支出进行加计扣除,不符合政策规定可加计扣除的情形(具体见《个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所得的5个纳税实务问题》)

  ……

       附录——

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涉税违法典型案件的曝光频次。点击税务总局网站“税案通报”栏目可以看到,截至目前,税务部门今年已曝光各类涉税违法典型案件近200起。这些税案,涉及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自然人未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清缴,企业虚开发票、骗取退税,涉税中介机构虚假宣传、违规税筹,税务人员失职失责、违纪违法,等等。

  税务部门持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表明了税务部门从严从快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和一贯态度。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白彦锋表示,依法纳税应该成为每一位公民的“必修课”,而不能作为可有可无的选择题。不管是实体经济,还是虚拟经济业态当中,依法经营、合规纳税,都应是任何经营主体应尽的义务,这样才能有效维护税收公平。

  部门协作 联合快打

  梳理税务部门曝光的一系列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可以看出,案件类型日益多样、犯罪手法隐蔽翻新。针对这一情况,税务联合多部门采取协作联动方式,有效打击不断翻新花样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从2018年税务、公安、海关、银行四部门联合打击虚开发票犯罪,到2021年税务、公安、检察、海关、银行、外汇六部门建立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机制……税务部门近年来不断扩展打击虚开骗税的外部力量,联合多部门在数据共享、分析研判、联合打击、工作督导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形成了更有效的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合力。

  2023年7月,人民法院加入到工作机制中,进一步拓展了联合打击机制下的部门协作广度和深度。至此,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银行、外汇七部门构建了从行政执法到刑事司法全链条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的新格局。

  握指成拳力道大。在打击虚开骗税合力的作用下,七部门精准出击、协同作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打击工作的整体性、协同性、准确性进一步提高,全链条打击力度和效果进一步增强,一批虚开骗税的大案要案被查处,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例如,今年9月,天津多部门联合成功查办一起团伙骗取出口退税案件,追缴骗取的出口退税8258.12万元,有力震慑虚开骗税违法犯罪行为。

  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杨燕英认为,多部门加强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凝聚协同合力,特别是运用各部门大数据资源,打造覆盖面广、指向性强的涉税违法类型选案指标,更有助于精准识别、快速发现、强力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重点领域 重拳出击

  8名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33起企业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案件,48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10起骗取税费优惠案件,12起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今年以来,税务部门继续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高风险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并主动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件,释放“偷骗税必严打”“违法者必严惩”的强烈信号。

  虚开发票的“假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假出口”、骗取税费优惠的“假申报”一直是税务部门严查狠打的重点领域。针对“三假”行为,税务部门充分运用税收大数据开展风险分析和精准选案,快速锁定高风险案源,实施定向制导,精准打击。特别是在打击“假出口”方面,推广运用“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工作策略,并探索运用国际情报交换手段协助调查取证,持续发现和推送骗取出口退税团伙案源。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检查涉嫌虚开骗税企业7.75万户,认定虚开发票225.13万份,挽回出口退税损失53.89亿元。

  白彦锋表示,在大数据技术支持下,我国税收征管的精准性不断提升,真正做到“对高信用低风险的纳税人不打扰、少打扰,对低信用高风险的纳税人严管理、严监督”。

  在严查狠打“三假”行为的基础上,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不间断曝光了像加油站偷税案件、涉税中介违法违规案件、演艺明星及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案件,有效发挥“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警示教育作用。

  另外,从今年曝光的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案件中,可以发现曝光的涉案主体更加多元,既有知名度高的大明星,也有小众范围内知晓的小主播,涉案金额既有几千万元、上亿元的偷逃税金额,也有两三百万元,甚至二三十万元的偷逃税金额。

  “持续曝光演艺明星、网络主播偷逃税案件向社会传递了一个信号: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文娱领域、网络直播行业的税收监管,相关群体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翟继光表示,这一方面显示出税务部门对相关领域偷逃税高压严打势头未减,另一方面释放出税务部门“抓大不放小”“违法偷漏税必罚”的信号,无论名气大小、流量高低,只要违法都将受到处罚。

  宽严相济 刚柔并施

  翻阅今年曝光的涉税违法典型案例不难发现,今年5月以来,税务部门已集中实名曝光了20余起自然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从税务部门通报的案情来看,涉案的自然人纳税人均存在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情形,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仍进行虚假申报。税务部门遂对其立案检查,并追缴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加收滞纳金、处以相应罚款。

  “事实上,对自然人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行为的查处,税务部门坚持了宽严相济的原则,兼具温度和力度。”翟继光表示。

  目前,自然人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申报,税务部门既有预约办税、特定人群优先退税等服务措施,也有事中审核、事后抽查、查处曝光等监管机制。一旦发现未依法申报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采取“五步工作法”进行处置:先提示提醒,再督促整改,后予以约谈警示;对约谈警示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依法进行立案稽查,并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在查处后公开曝光。

  值得关注的是,前不久,福建税务部门通报了一起税务部门联合法院强制执行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补税案件。纳税人赖某在税务部门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仍以各种借口拒不缴纳税款,税务部门遂将该案件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当地法院冻结了其全部银行账号、微信和支付宝账号等资金账号,并发出限制消费令。

  对今年下半年备受关注的文娱领域和网络直播行业等偷税漏税案件的查处,税务部门同样坚持了宽严相济的原则。例如,发现演员袁冰妍、影视制片人栾慧青存在偷漏税行为后,税务部门对其予以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两人“仍整改不彻底”,抱有侥幸心理,最终被查处。

  专家认为,“五步工作法”既体现了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及时纠错的提醒和包容,展示税务执法的温度和柔性;也彰显了税务部门对违反税法拒不改正行为严肃惩处的态度和决心,体现出执法的力度和刚性。

  外打内查 双向发力

  税务部门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过程中,始终坚持外打内查、双向发力,在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坚持刀刃向内,严肃开展一案双查,对偷逃骗税案件中失职失责的税务人员,特别是对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的违纪违法行为予以严惩。

  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实施了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面对税费优惠政策的“诱惑”,不法分子也动起了“歪心思”。对此,税务部门一方面始终保持对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的严查狠打高压态势,维护好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在认真总结去年落实留抵退税政策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坚持一案双查,曝光了一批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等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税务人员核查把关不认真,风险应对不到位,应发现未发现纳税人违规享受税费优惠政策,造成企业少缴税款等问题;有税务人员在明知企业不符合税费优惠政策享受条件的情况下,为企业骗取税款出谋划策并提供职务便利等违法行为,等等。

  追回税款、纪律处分、立案调查——不包庇、快处置,主动公开、立查立改,税务部门用严查内错、刀刃向内的迅速行动,充分彰显税务部门一严到底纵深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税务部门主动曝光税务人员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无不透露着对税务人员失职失责、内外勾结、通同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税务部门坚持挺纪在前、严查内错,特别是聚焦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加大督察监督力度,展示了税务部门落实政策的坚定决心。

  合法经营 “春风”相伴

  税务部门在一手抓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同时,一手抓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为各类合法经营、诚信纳税企业提供“如沐春风”的税费服务。

  今年以来,税务部门连续第十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分5批次推出109条便民办税缴费服务举措;连续第三年联合全国工商联开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今年推出“税惠助益强信心”“实措纾困解难题”“重点护航促成长”3大类12项行动措施;连续第三年联合工信部门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特别是近期,税务部门针对国家发布的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制定了精准推送“一政策一方案”,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有效提高了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精准性。

  值得关注的是,税务部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为守信纳税人提供更多更优质的税费服务,对信用等级低的纳税人进行重点监管、从严监管,尽最大限度保障和服务守法经营者。

  “依法申报有办税服务‘春风’,违法逃避申报,等待你的就是税收法治铁网。”许多网友在浏览税务总局网站“税案通报”栏目曝光的涉税违法典型案件后这样留言。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表示,税务部门在持续优化税费服务的同时,切实加强税收监管和税务稽查,密切关注虚开骗税等各类涉税违法行为,紧盯新情况、新问题,始终保持“严”的态势,突出“打”的震慑,让执法既不“越位”又不“缺位”。

  打击涉税违法行为不是一时的,而是持续的。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持续曝光涉税违法典型案例,让心存侥幸者知敬畏、存戒惧,努力营造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法治环境。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3年10月30日  第2版  记者 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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