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协[2006]72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6-11-01
摘要: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执业准则,推动执业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我会制定了48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的通知[全文废止]

会协[2006]72号        2006-11-0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已于2006年2月15日由财政部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指导注册会计师正确理解和运用执业准则,推动执业准则的全面贯彻实施,我会制定了48项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现予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同时废止。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税 屋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指南2006.rar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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