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2021-2023年度省级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 粤财云公告〔2022〕1号 2022-05-05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委托,经云浮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云浮市2021-2023年度省级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云浮市红十字会 2.罗定市红十字会 3.郁南县红十字会办公室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2022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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