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 4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全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部门协同联动、集成高效办理,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效办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房”)为目标,创新工作思路,深化要素重组,优化系统功能,强化数字赋能,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12月底前,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的要求,规范“高效办成一件事”涉及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的业务标准和要件材料,合理设置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着力推进线下“只进一门”,高效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 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直达系统,建设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建立线上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确定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为全省公积金贷款购房试点城市,先行探索、创新示范,推动公积金贷款购房更加好办易办。 二、职责分工 (一)省级部门 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负责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组织配合部门及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研讨拟制并实施工作方案,落实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申请表等具体事项;适时召集配合部门、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事项设置,并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发布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办事指南;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直达系统,建设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集成、整合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事项,实现公积金贷款购房“一网通办”;指导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系统与公积金中心业务系统接口互通,提供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优化公积金贷款购房线下窗口办理流程,实现申请、受理、审核、结果反馈等全过程“一窗受理、一网流转、联动办理、限时办结”。 2.省公安厅。主要负责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申请人身份信息存疑的,在征得申请人书面同意后(提交存疑原因及申请人身份核验同意书),对申请人身份信息(姓名、证件号码)进行核验。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3.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婚姻登记信息核验,对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中,申请人在民政部门办理婚姻登记信息(已婚、离异)核验。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4.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指导不动产登记部门做好不动产预告登记、首次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等工作,配合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5.省法院。主要负责提供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相关信息核验。 6.省税务局。主要负责指导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配合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7.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主要负责指导公积金中心做好个人信用报告查询与使用相关工作;指导受托商业银行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的执行。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8.云南金融监管局。主要负责指导银行机构配合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提供借款合同面签所需资料清单内容。参与研究编制公积金贷款购房办事指南、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 9.省数据局。主要指导省大数据公司建好政务数据直达系统,提供公积金贷款购房所需数据共享交换功能,满足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交换需要。 (二)州(市)以下部门 1.线下办理,“只进一门”。依托各地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在云南政务服务网发布的办事指南提供办事服务,做到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政务服务“好差评”等制度,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2.线上办理,“一网通办”。依托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流转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关联事项,推行一次申请、并(串)联办理、统一出件,实现办事申请“一次提交”、业务办理“一网流转”、办理结果“多端获取”、办事满意度“统一评价”。 3.州(市)行业部门责任。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法院、税务、人行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按照公积金贷款购房工作方案、工作指引、业务流程图、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要求,密切协同配合,提高联办效率,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三、实施步骤 (一)密切协同,积极推进,实现线下高效办理 2024年12月底前,利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实现线下高效办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推动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对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图优化再造,规范设定依据、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统一审查标准和要点,形成内容全面、通俗易懂、方便操作的“办事指南十工作指引十业务流程图十申请表”等完整的工作体系;二是在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事项设置,在云南政务服务网“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上线并发布办事指南;三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级配合部门分别指导各州(市)行业部门,配合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涉及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业务办理工作;四是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统一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办事流程、服务标准、接口标准、技术运用等内容,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推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实现线上线下可办。 (二)梳理需求,整合系统,打通线上办理路径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设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受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关联事项,实现数据共享、线上办理。根据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涉及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业务系统现状,提供本行业系统名称、接口方式、数据共享表单、共享路径等内容,为技术保障提供支撑。针对业务系统对接开发、测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适时研究完善系统升级改造技术方案,优化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和办理结果反馈等功能,为线上办理公积金贷款购房奠定基础。 (三)试点先行,示范引领,稳步推动线上办理 依托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建立线上统一的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一体化办理模式,以全省公积金贷款购房试点城市为基础,统一业务技术标准、规范业务办理模式,实现“进一张网、办好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科学谋划,做好经费预算,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优化模块功能,强化数字赋能,力争打通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法院、税务、人行等部门业务系统,建立全省公积金贷款购房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系统接口调用、线上联办机制,除借款合同面签线下现场办理外,有效运用PC端、移动端、自助端和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推动公积金贷款购房更加好办易办。 四、技术保障 (一)建设联办系统。建设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开发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受理相关功能,实现“材料一次提交、数据后台流转、部门并(串)联办理、结果统一反馈”,确保公积金贷款购房服务高效运行。 (二)加强数据共享。依托云南省政务数据直达系统,配合部门与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建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自然资源、税务、人行等部门常态化业务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实现公积金贷款购房线下办事“只进一门”、线上办事“一网通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统筹,配合部门和各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大力支持、密切协同,统一思想认识,厘清工作思路,落实责任分工,优化服务流程,认真组织实施,高效推动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落实落地。(二)建立联系机制。加强沟通联络机制,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配合部门共同组建省级工作专班,指导各州(市)行业部门高效协同、分工协作、合力攻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和系统对接,总结推广行业系统好的经验做法,推动政务服务持续提质增效。 (三)推动信息共享。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认真梳理公积金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加强与州(市)数据局、政务服务管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流程和标准,规范信息共享的权限和责任,共享各部门的信息数据。 (四)抓好工作落实。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树牢高效办事的理念,坚持把目标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有关要求,积极主动作为,迎难而上,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五)加强风险防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和贷款业务标准,健全住房公积金内控审核制度,实行“贷审分离”,完善贷款风险防范管理机制,细化资金风险防控措施,切实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和管理。(六)加强宣传推广。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的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通过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形成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推广。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通过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工作亮点的宣传。 1.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办事指南 2.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图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表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云南省数据局 2024年8月30日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和《云南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云政发〔2024〕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 48号)精神,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推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部门协同联动、集成高效办理,实现线下“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云南省数据局共同研究制定《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方案》 。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主要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建房规〔2020〕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的通知》(建房规〔2019〕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房办〔2015〕45号)和云南省各州(市)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文件规定。 三、事项名称及服务对象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简称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服务对象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四、公积金贷款购房关联事项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主要关联贷款购房人的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个人身份信息核验、婚姻信息核验、征信信息查询、贷款审批、借款合同面签、房地产交易税费申报、不动产抵押登记等信息内容。 五、工作目标 2024年12月底前,利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实现线下高效办成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 依托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政务数据直达系统,建设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联办系统,建立统一业务技术标准、规范业务办理模式,打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法院、税务、人行等部门业务系统,建立全省公积金贷款购房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系统接口调用、线上联办机制,除借款合同面签线下现场办理外,有效运用PC端、移动端、自助端和政务服务大厅提供线上线下综合服务,推动公积金贷款购房更加好办易办。确定昆明市、玉溪市、保山市、普洱市为全省公积金贷款购房试点城市,先行探索、创新示范。 六、办理部门、途径、时限 牵头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联办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自然资源、法院、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各地住房公积金受委托商业银行 线下窗口受理:各地政务服务大厅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线上网络受理:云南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 法定审批时限:62个工作日 承诺审批时限:14个工作日 七、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结婚证 4.离婚证 5.法院调解书或判决书 6.购房合同 7.收入依据 8.首付款发票/收据 9.借款人还款账户 10.售房人收款账户 11.征信报告 12.房产交易增值税发票 13.不动产权证书 14.不动产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八、办理流程 云南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业务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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