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增设刮奖通用机打发票票样的公告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号 2013-04-26 根据我省地税发票管理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增设“福建省××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票样设置 见下图—— 二、适用范围 “福建省××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可适用于属于营业税管理范围的各种经营项目(不含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保险、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自然资源使用权等行业),具体适用范围由各地根据发票管理需要等情况确定。 三、发票印制 “福建省××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由各设区市地税局、省地税局直属分局负责印制。 四、发票用纸 “福建省××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采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其中:发票联使用60克无碳复写纸,水印有“福建地税”区域防伪标识。 五、兑奖凭证 (一)兑奖凭证设置在发票联右侧,规格54mm×139.7mm; (二)“兑奖凭证”字体下方空白处,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印制“(市区)”等内容; (三)“刮奖区”涂层下方空白处,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上而下自行印制兑奖说明及条形码。 (四)网上查询发票时,兑奖凭证不显示。 六、执行时间 “福建省××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附件: 福建省××市地方税务局刮奖通用机打发票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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