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地税办发[2013]4号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文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9-22
摘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以及市局有关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等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公文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文考核办法》的通知

厦地税办发[2013]4号         2013-9-22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市局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公文考核办法》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文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文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文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公文处理办法》以及市局有关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等规定,参照《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公文考核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文考核为发文质量考核,包括对机关拟制的发文和基层局已发公文的质量考核。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机关指市局机关,包括市局机关各处室和具有市局机关处室管理职能的涉外分局、稽查局、信息技术分局;所称基层局为各区地方税务局和各直属、派出单位;所称办公室为市局办公室。

  第四条 公文考核范围包括:

  (一)市局机关各处室拟制的公文,包括市局党的组织发文和行政公文发文;

  (二)各基层局制发的公文。

  第五条 公文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机关和基层局制发公文,在文种选用、公文格式、行文规则、公文拟制上是否符合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共设考核项目32个,其中机关公文考核项目27个,基层局考核项目30个。具体考核项目为(以下项目后括号中有注明机关或基层的为只对其考核项目,未注明的为机关和基层均需考核的项目):

  (一)文种使用方面

  1.是否选用规定范围内的文种。

  2.所用文种与公文内容、行文方向是否一致。

  (二)公文格式方面

  3.密级公文是否标注密级,标注是否准确、规范。

  4.紧急公文是否标注紧急程度,所拟定的紧急程度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是否恰当。

  5.发文字号中的发文机关代字的选用是否准确、规范。

  6.上行文标注签发人及姓名是否规范。(基层)

  7.公文标题是否准确、规范。

  8.主送单位、抄送单位是否准确、规范。

  9.正文字体、字号、结构层次是否规范。

  10.附件说明填写是否准确、规范。

  11.发文机关署名及成文日期填写是否准确、规范。(基层)

  12.附注(包括信息公开选项、联系人说明等)标注是否规范。

  13. 附件是否齐全、完整、规范。除特殊情况外,附件是否与正文一起编排。

  14.公文排版方式(含公文各要素字体、字号、间距等)是否规范。(基层)

  15.版记处理是否规范。(基层)

  16.转发文、印发文及信函格式、公告通告格式文的处理是否规范。

  (三)行文规则方面

  17.行文是否确有必要。

  18.是否越权行文或者越级行文。

  19.涉及外单位(部门)职权的,是否会签有关单位(部门)或联合行文。会签单位(部门)对会签文或联合行文有异议的,主办处室是否经协商后送审。

  20.请示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1.报告中是否夹带请示事项。

  22.党的组织和行政机关的发文是否混用。

  23.内设机构使用便函是否符合规定。

  24.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四)公文拟制方面

  25.拟制的公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6.公文主题是否明确、结构是否完整、逻辑是否清晰。

  27.公文语言是否准确、精炼、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简称、数字、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含发文字号中的六角符号)、公文层次序数等是否规范。

  28.公文篇幅是否过长、是否明显超过限定篇幅且无恰当理由。

  29.需本局机关相关处室会签的公文是否经过会签并取得一致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报请机关负责人协调裁定)。(机关)

  30.上行文是否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负责人签发。(基层)

  31.公文校对时是否擅自对已签发公文进行实质性内容的修改,校对是否存在差错。(机关)

  32.税收规范性文件是否同步进行政策解读,解读是否准确并具有可操作性。

  第六条 办公室对本办法第五条所列考核项目的差错情况进行检查统计,每半年或视工作需要对差错情况和差错率进行通报。对机关拟制的公文,由办公室对各拟稿处室提交核稿的公文进行差错统计;对各基层局的公文,由办公室在抽查各基层局已发公文中进行差错统计。差错率计算公式如下:差错率%=Σ差错项目/Σ考核项目。

  第七条 对基层局公文考核的情况列入市局对基层局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机关各处室拟制公文的考核情况,作为机关组织评选先进时的参考依据。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附件: 公文差错情况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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