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发票专用章的印色可以是蓝色吗? 发布日期:2011-07-08 发布机关: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 答: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发票专用章的式样、字体等均有详细要求,纳税人在刻制发票专用章时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刻制。至于您所反映的旧式发票专用章,总局明文规定可使用至2011年12月31日,但2012年1月1日后,必须启用新式发票专用章。 答: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对领购发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应当留存备查。”欢迎您再次提问。 二.发票不合规盖章问题 答: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没用。(自治区地税局票证管理所回复) 答: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开具发票时,在发票上面加盖公章不符合上述规定。若您符合作废条件,建议将发票作废之后重新开具,若不符合作废条件的,请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处理。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2.3消费后得到辽宁省大连市服务(娱乐)业定额发票(瓦房店专用)上加盖的为公司公章,非税务章、财务章,商家称为小饭店,无其他章。请问此发票是否有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 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 2.4我收到浙江省宁波市公路交通汽车客票的票,只有国税监制的章,没有发票专用章,可以入账吗? 答: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2.5我企业2012年7月5日取得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上面加盖财务专用章是否可以使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的规定: 2.6目前,我单位收到的报销发票,加盖的是收款方财务专用章,税务机关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答: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 2.7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应该盖什么章,盖的“财务专用章”能不能抵扣增值税 答:应盖发票专用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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