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错峰办税的通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告2015年第18号 2015-11-4 10月8日起,我省地税系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正式上线运行“金税三期”工程优化版,当前因系统业务规则及操作流程发生较大变化,部分涉税事项办理速度有所减慢,导致部分办税服务厅出现拥堵。为避免因申报高峰期办税服务厅拥堵给纳税人带来不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人尤其是“零申报”纳税人,尽量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申报纳税,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 二、“零申报”纳税人尽量在11月10日前完成“零申报”业务办理。 三、11月10日后,全省各办税服务厅将优先受理有税申报业务。 特此通告。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5年11月4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